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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勝者(四)~信,以致於信

李秉中弟兄     2014-07-06

信息摘要:
讀經:詩篇136;希伯來書11:6
“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。”
  神尋找得勝者。得勝者的要件,前面我們提到了兩項:起初的愛心、至死的忠心。愛心,要從神而來;起初的愛心,要活出如同神愛我們一般完全的愛,無論對神、或是對人都是如此。忠心,要認清自己所要效忠的對象,最重要的是對象要“對”!這就是我們要傳福音的目的,“認識你─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”(約17:3)倘若目標不正確,那所付出的就徒然了,最多得著世上的名聲,卻得不著永世的稱許與福份。
  至死的忠心,建立在信的基礎之上。““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。”(來11:6)神是樂意祝福的,但我們還不僅僅如此的信,更要進一步信“神是”!談到信,不免讓人想要信心之父~亞伯拉罕。他信心歷練的過程,可以當做我們當學習的榜樣。
  “正如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”(加3:6)亞伯拉罕,有信神的心,在七十五歲之前,在偶像之地吾珥,就敬拜神,雖然對象錯誤,但神鑒察亞伯拉罕的內心,不但導正他,並向他發聲呼召,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,往曠野之路前行。正如我們移民之路,也許個人都有不同的因素,來到這地。但我們確知一件事,如今能坐在神面前,每一個人都不是徒然的,是主要呼召你到祂裡面得福的。亞伯拉罕,在這條信心的路程上,並非都是得勝的。他因南地的飢荒下到埃及,在法老面前(創12:9~20),與在基拉耳王亞比米勒面前(創20:1~18),都因著模糊的話語,軟弱跌倒。感謝主,神顧念祂自己的話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保守了亞伯拉罕的腳步。正如神話語所說:“凡跌倒的,耶和華將他們扶持;凡被壓下的,將他們扶起。”(詩145:14)亞伯拉罕這兩次的軟弱失敗,乃是出於依靠自己的天然,憑藉著聰明,想要避免殺身之禍,卻差點賠上妻子撒拉。結果若不是神的憐憫,這殺身之禍恐怕難以避免。人的天然血氣,是在信心道路上必須被對付的,但不是憑藉的自己,乃是靠主!因為人天然的熱心,並不能成就神的事。亞伯拉罕因聽從撒拉的建議,想用人的方式成就神的約定(創16),結果非但神不承認這個結果(創17:17~19),同時這從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,日後著實成為相當的大的困擾與麻煩。因著這事神將近十五年不對亞伯拉罕說話,雖然如此,亞伯拉罕信神,仍然堅定尋求、等候神。這事信心的熬練,誰能如此的執著的信神呢?這讓我想起但以裡三個朋友回答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問話時(但3:13~18)所說:“即或不然,王啊,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,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。”(但3:18)當我們尋求神時,得不著回應,好像神不再那裡。其實,神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,祂的眼目總是看顧著我們。當亞伯拉罕九十九歲,撒拉也八十九歲,已經斷了生育的指望時,神親自向他顯現,傳達撒拉要為他生一個兒子~以撒。這事果然成就,正如使徒保羅所說:“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”(羅4:18)然而,亞伯拉罕信心的歷程,並沒有如此達到完全。當撒拉要他將夏甲與以實瑪利趕出去的時候(創21:9~10)“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。神對亞伯拉罕說: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。凡撒拉對你說的話,你都該聽從;因為從以撒生的,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至於使女的兒子,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,因為他是你所生的。”(創 21:11~13)亞伯拉罕的信心,再一次顯在這一句話:“亞伯拉罕清早起來,拿餅和一皮袋水,給了夏甲,搭在他的肩上,又把孩子交給他,打發他走。…”(創21:14)神既按著祂應許的話語成就在亞伯拉罕的身上,賜給他兒子以撒。人的滿足並非神的祝福的全部,接下來創世記第二十二章,看到亞伯拉罕完全的信心,這是神全備的祝福。
  亞伯拉罕是得勝者,完全的信心是得勝的憑據。“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”(約14:21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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