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sea 6:1-9:17;3john 1:1-14;psalm 126:1-6;proverbs 29:12-14 “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裡存的真理,正如你按真理而行,我就甚喜樂。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,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個大的。”(約三 1:3~4)神兒女在世行動的依據,就是按著真理而行!如此的行為,不僅僅證明自己是屬神的,同時所行出來的可以成為見證;見證榮耀的那一位,並且也顯出順服基督,能討神的喜悅;更給予聽見的人能同得激勵與喜樂。活在真理之中,就是行走在屬天的道路之上,接待作客旅的弟兄,就是活出真理實際的例子之一,“親愛的兄弟阿,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。他們在教會面前證明了你的愛;你若配得過神,幫助他們往前行,這就好了。因他們是為主的名(原文作那名)出外,對於外邦人一無所取。所以我們應該接待這樣的人,叫我們與他們一同為真理做工。”(約三 1:5~8)當時的環境,無論是行路、或是住店,都有安全性的考量。其實我們在地上都是客旅,是寄居的,是神先接待我們!有了這一層認識,就能秉持以基督的心為心,接待因神的命外出神的兒女了。 彼此相愛,不僅僅行在自己熟識的弟兄姊妹間,同時也是行在其他的肢體之上,而且主耶穌所提及的範圍,乃是擴及所有接觸到的人!在約翰這封給該猶的書信中,提到該猶接待了那些奉差遣外出傳道的使徒們;在這事上,該猶不但是遵行了主耶穌彼此相愛的命令,同時他也被視為等同於與這些被接待的使徒一同為真理做工,是被神所記念的。 該猶,是遵行主命令的正面例子;至於反面例子,就屬丟特腓了。“我曾略略的寫信給教會,但那在教會中好為首的丟特腓不接待我們。所以我若去,必要提說他所行的事,就是他用惡言妄論我們。還不以此為足,他自己不接待弟兄,有人願意接待,他也禁止,並且將接待弟兄的人趕出教會。”(約三 1:9~10)這人、或這等人,神不但簿記念、甚至末了還會像他們追討的。 在教會中的確可以看到許多人不同的作為,當然也有許多不同的個人主張;然而,這些主張無論是有利或有損的,都不能高過於主,因為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!換句話說,任何的主張,若不經過聖靈的審視,縱使再好的主張,都有可能對教會造成或多或少地損傷。既然如此,就更不用說高抬個人所造成的損害了。其實,我們到教會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敬拜、讚美主,連於基督,並得著從上頭來的啟示與供應。所以,我們的眼目焦點,不是定睛在人的身上,而是專注於主耶穌。如此,就不容易因其他人不當的行徑而受到影響了。所以這裡約翰的勸勉,“親愛的兄弟阿,不要效法惡,只要效法善。行善的屬乎神;行惡的未曾見過神。”(約三 1:11) “流淚撒種的,必歡呼收割!那帶種流淚出去的,必要歡歡樂樂地帶禾捆回來!”(詩 126:5~6) “來罷,我們歸向耶和華!他撕裂我們,也必醫治;他打傷我們,也必纏裹。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,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,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。”(何 6:1~2)帶著本相歸向神,必得著祂恩典的憐憫。其實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因為當我們行事背離神時,可能因著硬著頸項不願回頭,或是逃避神,躲的遠遠的。然而,無論我們的態度如何,神慈愛的面容總是在我們背後看顧我們!一旦我們願意回頭時,就能立即與祂面對面!這無須我們費盡千辛萬苦尋找祂,而是神如慈父般,已經等在我們的後頭了。“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,竭力追求認識他。他出現確如晨光,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,像滋潤田地的春雨。”(何 6:3)神希望我們尋求並認識祂,所以神說:“我喜愛良善(或作:憐恤),不喜愛祭祀;喜愛認識 神,勝於燔祭。”(何 6:6)
DavidLi 2025年12月07日,11:10PM
hosea 4:1-5:15;2john 1:1-13;psalm 125:1-5;proverbs 29:9-11 遵行主命令的人,就是愛神的人。主的命令除了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神之外,最直接的就是彼此相愛了。至於彼此相愛,可以從“家庭”生活中開始操練。家庭生活包括了自己的家,還有神的家。自己的家的範疇,包括了自己家人與鄰舍;神的家,當然就是指著弟兄姊妹與福音朋友。所以約翰在此勸勉:“太太阿,我現在勸你,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。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,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。我們若照他的命令行,這就是愛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,就是這命令。”(約二 1:5~6)彼此相愛,並不是一條新命令,也不是從主耶穌開始的,而是神從起初就是如此命定的!早在復造世界之初的亞當與夏娃,他們很自然的表現出神所命定的彼此相愛。然而,約翰除了如此勉勵之外,還加上了提醒,“因為世上有許多迷惑人的出來,他們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;這就是那迷惑人、敵基督的。你們要小心,不要失去你們(有古卷作:我們)所做的工,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。凡越過基督的教訓、不常守著的,就沒有神;常守這教訓的,就有父又有子。”(約二 1:7~9)亞當與夏娃也就是最好的例子,當夏娃受引誘吃了分別善惡樹上果子之後,也拿給亞當吃;當時亞當沒有仔細分辨就吃了;不但夏娃越過了神的命令,連亞當也越過了神的吩咐。他們如此行為的結果,首先看到就是恐懼,接著就是推諉,打破了合一的見證。然而,同樣的事件並未隨著時間淡去,反而有越演越烈的趨勢!感謝主,耶穌基督為我們作了挽回祭,使我們在祂裡面得以恢復神起初定義的合一。我們既得著神的恩典,就當儆醒持守,因為昔日伊甸園所發生的事,今日仍然繼續發生。所以我們當儆醒看守管理,持守在主裡的合一,因為撒但總是虎視眈眈,尋找可趁之機,就是要破壞這個合一。我們必須時時在基督裡,就是遵行祂的話語,因為“凡越過基督的教訓、不常守著的,就沒有神;常守這教訓的,就有父又有子。”(約二 1:9) “倚靠耶和華的人好像錫安山,永不動搖。眾山怎樣圍繞耶路撒冷,耶和華也照樣圍繞他的百姓,從今時直到永遠。”(詩 125:1~2)
DavidLi 2025年12月06日,11:18PM
Hosea 1-3:5; 1 John 5:1-21; Psalm 124:1-8; Proverbs 29:5-8 愛,神就是愛!當我們愛神時,就與神發生關係了。至於如何愛是最合乎神心意?必須從神生!“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都是從神而生,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。”(約一 5:1)這正說明了起初神創造的定意;在神創造之初,神愛人,人也愛神,毫無間隔;因為當時人遵守神的話語。所以在伊甸園中人與神常有美好的交通。然而,當人悖離了神的命令之後,落在罪中時,這美好的景象被打破了!首先,人落在懼怕之中。當人聽到神來到的聲音時,亞當與夏娃就躲在樹叢中以避神的面。其次,人與人彼此產生了嫌隙。原本的骨中骨、肉中肉的說詞變成了“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,”(創3:12)如此巨大的變化,皆因罪進入人裡面的緣故;罪取代了神誡命,自然落在懼怕之中!感謝主,耶穌基督做了恢復的工作!藉著祂自己,重新恢復神與人交通與和諧的關係,為人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。當人因信耶穌是基督,就得著重生!既擁有這屬天的生命,自然就能愛從神生的,因為是與神的愛連結了。愛是有行動的,因此人彼此相愛是容易得見。至於我們愛神的行動,就表現在遵守祂的誡命上,“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”(約一 5:2)其實這不是一個新舉動,而是回到起初神的創造。所以,神的恩典,就是使我們因著信,藉著耶穌基督,重新回到起初神的愛中;並且在神的愛裡面,人與人再也沒有間隙了。 “勝過世界的是誰呢?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麼?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用水,乃是用水又用血,並且有聖靈作見證,因為聖靈就是真理。作見證的原來有三:就是聖靈、水,與血,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。”(約一 5:5~8)我們既是從神生的,就有能力勝過世界,因為勝過世界的不是我們,而是在我們裡面的基督!基督,藉著水和血,見證了祂是神的兒子;當祂受洗之時,聖靈彷彿鴿子降在祂身上,天上又有聲音證明祂就是天父的愛子。除此,耶穌更在十字架上,用自己的血,更證明祂的神的兒子,且是神的羔羊,為我們的罪獻上!因此,當我們受浸歸主之時,不僅僅是水浸,更是耶穌基督寶血的洗淨!除此,聖靈同證我們在基督裡都是神的兒子了。因耶穌基督勝了世界,所以我們在基督裡也勝過了世界!“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,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”(約一 5:12)
DavidLi 2025年12月06日,12:05AM
Daniel 11:36-12:13; 1 John 4:1-21; Psalm 123:1-4; Proverbs 29:2-4 愛,是付出、不是佔有;是先捨後得!至於這所得,並非以所捨為比較,而是領受這愛產生的果效為期盼。當然能“捨”必先“有”;若這捨的程度無限;相應的“有”也必須無限。如此不計代價、且無限的捨,人無法做到,惟有神能做到,且已經做到!首先,神就愛(約一 4:8);但就這一項,恐怕這世上只有一人可與之比擬!那就是耶穌基督。至於耶穌基督,正是接下來要提到神所“捨”的部分。“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”(約 3:16)使人得永生,這代價何其大!耶穌基督,必須捨自己的生命,在合乎神定旨下,以無罪代替罪,才能使達成神如此的救恩!感謝主,祂的確做到了!神救恩的成就,就是見證!耶穌基督,就是神愛的實際。而這愛的實際,也照著神所預定的賜給一切凡信子的人!所有蒙恩之人當心被恩感,效法基督的樣式,如同祂遵行天父的命令一般,活出這愛! 神的命令,就是神誡命第一要緊的!“耶穌回答說: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以色列阿,你要聽,主─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─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”(可 12:29~31)原來神的誡命並非要約束人,而是指明了正確蒙福的途徑:與神相連!因為神是生命的源頭、也是愛的源泉,惟有如此的連通,然後我們才能以無限的愛來愛人。有這愛之後,如何去愛也是當操練的。感謝神,祂的全備就在於此!神不僅將愛賜給人,同時祂以行動教導人如何愛!“親愛的弟兄阿,我們應當彼此相愛,因為愛是從神來的。凡有愛心的,都是由神而生,並且認識神。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,使我們藉著他得生,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。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”(約一 4:7~10)明白、領受、經歷神的愛之後,才能將愛實行的完全!如此表現出愛,是完全的愛:是捨己的愛,不是出於己,乃是源於基督!最能表述這愛的,就是哥林多前書 13:4~8,或稱其為愛的真諦,“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…”(林前 13:4~8)感謝主,能如此行是源於主不止息的愛!當我們如此活出時,不僅先享受這愛,同時也使他人感受這愛的美好,基督的馨香氣息,自然從個人身上散發出。活出基督,就是活出神的愛,是美好、且榮耀的見證。
DavidLi 2025年12月04日,11:36PM
Daniel 11:2-35; 1 John 3:7-24; Psalm 122:1-9; Proverbs 29:1 對於命令,我們並不陌生,因為在世上我們接受過、也達成過許多的命令。命令,總帶著任務的,為要達成特定的目的。出於人的命令尚且有許多,何況是從神而來的。當然神對人也有命令,“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,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。遵守神命令的,就住在神裡面;神也住在他裡面。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。”(約一 3:23~24) 神命令的目的,是顯而易見的,就在所賦予的任務上,那就是愛!因為神就是愛!所以按著祂的性情與旨意,祂要我們與這愛連結!表現在兩方面:首先,愛神;其次,彼此相愛。不僅連結而已,還要成為祂愛的管道,將神的愛流通出去。人如何能有神的命令,並且去遵守呢?其關鍵,就在於承接命令的源頭: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!原來這一切都在神恩典之中,完全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;更重要的是,已經成就了!因此,凡願意領受這命令的人,立刻得以在基督裡,就在神愛中了!然而,神這命令的豐盛不僅表述於看得見的,還關乎生命的變化!首先是供應,“耶穌說:我就是生命的糧。到我這裡來的,必定不餓;信我的,永遠不渴。”(約 6:35)因信耶穌基督,不僅有神兒子的生命,還供應這生命的糧、且是無窮盡的!基督,就是這生命的源頭、也是這生命的全備;祂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!並且叫人活著的就是靈(約6:63)!所以,信基督,不僅僅是我們外在的受益,更是內裡生命產生了變化!從此神看我們乃是“活人”!換句話說,因著基督生命的內住,使我們在神的眼前成為活的靈!既具備這兩大寶貴的條件,使得神的命令達成的變得如此容易、並且是理所當然的;因為並非出於個人的能力,乃是在乎基督的大能!換言之,就是基督一切的豐盛都從我們這卑微的器皿中顯露出來!能盛裝基督一切豐盛的,自然只有基督生命的本身!所以肉體是無益的,惟有基督生命的活出,才能成此榮耀的見證!感謝神,我們既領受基督生命,就當活出基督的樣式與身量;因為我們不再是我、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!不僅活著,同時也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!這不僅僅是我們的宣告,而是“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;”(羅 8:16)感謝主,這樣看來,神的命令是可以輕易、且必會達成的,因有基督的內住與聖靈的同在。 “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”(約一 3:8)能夠脫離罪的桎梏與誘惑,惟有靠神兒子!惟有祂,生命不帶絲毫罪性,因祂全然聖潔,道成了肉身。不僅如此,這道成肉身的基督耶穌,雖受許多的試探,卻沒有犯罪;因為罪的權勢不能摸著這生命!如今基督的生命已經賜給凡信祂的我們。因此,要勝過罪,自然不是靠個人的天然努力,而是以神兒子的生命來因應,就是活出基督。 “耶路撒冷啊,我們的腳站在你的門內。耶路撒冷被建造,如同連絡整齊的一座城。”(詩 122:2~3)神的命令,就是愛神與彼此相愛,其目的在於建造,是合一的建造!
DavidLi 2025年12月03日,11:33P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