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荣耀教会 例行事务

生命活水 

2024年  四月
 123456
78910111213
14151617181920
21222324252627
282930    

4月16日 今日读经 

約 書 亞 記 13:1-14:15

路 加 福 音 18:1-17

詩 篇 85:1-13

箴 言 13:7-8

 

感动分享 我要发言  



Joshua 11-12:24; Luke 17:11-37; Psalm 84:1-12; Proverbs 13:5-6
 病得醫治,並非耶穌作為的目的;得救,才是耶穌真正期盼。至於得救,完全在乎信,並且有信心行動;最後還要配合感恩;就是此處耶穌在潔淨十個長大痲瘋的事上所傳遞的重要信息!“耶穌說: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麼?那九個在那裡呢?除了這外族人,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麼?就對那人說:起來,走罷!你的信救了你了。”(路 17:17~19)
 耶穌此番的醫治的方式有所不同,只要祂肯,並且一句話,就能得醫治!但祂的這句話,往往考驗著人的信!尤其是對這十個長大痲瘋的人而言,“耶穌看見,就對他們說: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。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。”(路 17:14)相信當耶穌吩咐他們給祭司察看時,他們的大痲瘋還沒有得醫治;但他們信,所以他們去了。至於去給祭司察看,這是應了神藉摩西所傳大痲瘋得潔淨的條例。耶穌在地上所行所是,都在成全神的律法;祂從沒有任何舉動與意念要廢去律法;只不過從當時人來看耶穌成全的手段與時機,和他們所認知的傳統有很大的出入,就以為耶穌要廢去律法,其實不然!再看看這十個人前去祭司那裡,雖不知是給祭司觀看時,還是前去的路上得著醫治,但他們的聽了耶穌的話前去之時,他們已經以行動表現“信”。然而,耶穌對他們“信”的試驗並沒有到此為止!完全的信,就是到底的信!這才是主所要作成的!甚麼是到底的信?就是在這一位大痲瘋得醫治之人回來感謝耶穌、並歸榮耀與神。令人驚訝的是,這人是撒瑪利亞人!如此看來,神恩典的施予,並不在乎是甚麼人!但知恩、感恩,卻是神所重視,且是可悅納的;當然這也是蒙恩人應有的回應。許多時候我們會“輕忽”所蒙的恩,就是當祈求的時候得著應允時,往往會忘記回來感謝祂,並將歸榮耀與神。其實這是我們的心太過遲緩,就如接下來的法利賽人一般,“法利賽人問:神的國幾時來到?耶穌回答說:神的國來到不是眼所能見的。人也不得說:看哪,在這裡!看哪,在那裡!因為神的國就在你們心裡(心裡:或作中間)。”(路 17:20~21)耶穌就是神國的實際,就在他們中間;只是他們不願接受,因為他們不信。
 神是信實的;因此,信神說的話,就必得見祂奇妙的作為。在以色列面對夏瑣王耶賓的聯軍,人數多如海沙的狀況下,“耶和華對約書亞說:你不要因他們懼怕。明日這時,我必將他們交付以色列人全然殺了。你要砍斷他們馬的蹄筋,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。於是約書亞率領一切兵丁,在米倫水邊突然向前攻打他們。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裡,以色列人就擊殺他們,追趕他們到西頓大城,到米斯利弗瑪音,直到東邊米斯巴的平原,將他們擊殺,沒有留下一個。約書亞就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去行,砍斷他們馬的蹄筋,用火焚燒他們的車輛。”(書 11:6~9)爭戰進迦南,是神的定意!這豫表著進入應許之地,不是僅僅進入而已,還要需要除盡一切神所惡的。至於如何除去?唯一途徑就是倚靠神,遵行祂的話語,就像約書亞率領以色列進迦南一樣;縱使面對大軍壓境,但他們有了神的話,並按著去行;不僅能得勝,並且得勝有餘!“約書亞和這諸王爭戰了許多年日。除了基遍的希未人之外,沒有一城與以色列人講和的,都是以色列人爭戰奪來的。因為耶和華的意思是要使他們心裡剛硬,來與以色列人爭戰,好叫他們盡被殺滅,不蒙憐憫,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。”(書 11:18~20)至於神為甚麼讓他們經歷連番的爭戰?其原因是,使他們在每次爭戰經歷中,更多的認識神;正如箴言 21:31所說,爭戰得勝在乎耶和華。如此每經歷一次得勝,讚美神的聲音就更加添。其實對付我們的天然血氣也是如此,必須去面對(爭戰),但不是靠自己來勝過,而是倚靠主!
 主必再來,這是我們堅信的。但祂再來的景象如何;感謝主,祂已在此明說了:“日子將到,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,卻不得看見。人將要對你們說:看哪,在那裡!看哪,在這裡!你們不要出去,也不要跟隨他們!因為人子在他降臨的日子,好像閃電從天這邊一閃直照到天那邊。只是他必須先受許多苦,又被這世代棄絕。”(路 17:22~25)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4月15日,11:27PM




Joshua 9:3-10:43;luke 16:19-17:10;psalm 83:1-18;proverbs 13:4
 在路加福音16:19~31中,主耶穌用富人與討飯的拉撒路作了一個比喻。在世上,這富人享盡了榮華,錦衣玉食,天天過著奢華宴樂的生活;這可能也是一般人所夢寐以求的生活吧。另外,這富人也算是一位好心的人,能容許一個討飯的拉撒路,在他們口等候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。單以世人眼光來看,這富人與拉撒路兩人的生活是天淵之別!然而,他們卻有一共同點,就是死!這也是神的話所說:人人都有一死;至於死後如何呢?就是這裡主耶穌要傳遞出的重要訊息;人死後不是一了百了,而是死後立刻有該往之處!因此,從這兩個人所去的地方來看,〝後來那討飯的死了,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。財主也死了,並且埋葬了。〞(路16:22)不同的去處,討飯的拉撒路是被天使帶去;至於財主,則是談到他的安葬。相信這富人的葬禮想必相當隆重,他的墓穴也一定相當華麗。然而,華麗的墓穴不代表死後真實的光景!〝他在陰間受痛苦,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,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〞(路16:23)。富人與拉撒路的處境互換了!為什麼會如此呢?令人想起耶穌被釘十字架時,與他同釘的有兩位匪徒,〝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,說:你不是基督麼?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!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,說:你既是一樣受刑的,還不怕神麼?我們是應該的,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,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。就說:耶穌阿,你得國降臨的時候,求你記念我!耶穌對他說: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〞(路23:39~43)原來耶穌或用言語,或親身經歷告訴世人此一事實:人死後往哪裡去?一處是陰間受苦之處,另一處則是樂園。無論在哪一處,都在等待主的再來時的最後審判!在等待過程中的處境是如此的天淵之別! 〝不但這樣,並且在你我之間,有深淵限定,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;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。〞(路16:26)至於到何種境遇的決定,乃在於人生在世,是如何過活!換句話說,神為每個人量定的年歲裡,是否知其旨意、並按其心意而行。
 至於這個財主,當他知道自己已無轉圜的餘地後,卻仍顧念他的家人,〝財主說:我祖阿!既是這樣,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;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,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〞(路 16:27~28)這裡讓我們明白,得救不是在於行為,好心與好行為;因為如此行,在神看來,是理所當然。至於得救,乃是本乎恩,因著信;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(弗2:8)。信,也當信對的對象!所以財主才要求亞伯拉罕能打發拉撒路到這財主的父家,傳達警語與福音。然而,〝亞伯拉罕說: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。他說:我祖亞伯拉罕哪,不是的,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到他們那裡去的,他們必要悔改。亞伯拉罕說: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,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,他們也是不聽勸。〞(路16:29~31)神從不隱藏祂的恩典與救贖,總是將得救之道事先告訴世人,那就是悔改與信。然而,人總以自己的聰明,因此在自我果斷之下,導致輕忽這恩典的寶貴。〝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〞(來2:3)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4月14日,11:25PM




joshua 7:16-9:2;luke 16:1-18;psalm 82:1-8;proverbs 13:2-3
 對付罪,必須徹底。
 在約書亞記7:16~26中,從猶大支派、謝拉宗族、撒底家室,“使撒底的家室,按著人丁,一個一個的近前來,就取出猶大支派的人謝拉的曾孫,撒底的孫子,迦米的兒子亞干。”(書 7:18)亞干在眾人面前也承認其罪行。依照世上的情理,似乎罪不致死。然而,不但亞干要付出代價,甚至連累他的家人,“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把謝拉的曾孫亞干和那銀子、那件衣服、那條金子,並亞干的兒女、牛、驢、羊、帳棚,以及他所有的,都帶到亞割谷去。約書亞說:你為甚麼連累我們呢?今日耶和華必叫你受連累。於是以色列眾人用石頭打死他,將石頭扔在其上,又用火焚燒他所有的(他所有的原文作他們)。”(書 7:24~25)罪的定義,就是不遵行神的話!至於所犯的罪行,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。因為在攻取耶利哥城之前就有如此宣告,“至於你們,務要謹慎,不可取那當滅的物,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的全營,使全營受咒詛。”(書 6:18)在山上的艾,這小城一役中,以色列人潰敗逃跑了!不僅如此,全營幾乎失去了志氣。所以,切勿因惡小而輕忽其嚴重性,其影響的層面遠超人能想像的。罪,如同麵酵一般,會使全糰發起來!若不及時對付,恐怕後果不堪設想。所以,對付罪必須徹底!不是神不講情理,而是祂已經有言在先。因此在審判之時,就按著個人所行的審判個人!同理,“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”(來 9:27)神的審判,是每個人必須面對的,無一例外!並且這是按著人的明顯的與隱藏的罪來審判;明顯的罪,就是指著罪行而言;至於隱藏的罪,就是罪性說的。或許人無明顯的罪行,但隱藏的罪性,卻是人人必有,如主耶穌所說:“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,有惡念、兇殺、姦淫、苟合、偷盜、妄證、謗讟。”(太 15:19)只要有意念發出,就已經是犯罪了。如此嚴格的標準,誰又能站立在神面前而不戰兢呢?感謝主,“只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何況神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麼?”(羅 5:15)耶穌基督擔去了我們所有罪!使我們站在審判台前不再戰兢恐懼了。
 “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!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: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,無有瑕疵;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,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;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。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,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;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,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,”(弗 1:3~9)“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…”(來 2:3)
 “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”(路 16:13)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4月13日,11:39PM




Joshua 5-7:15; Luke 15:1-32; Psalm 81:1-16; Proverbs 13:1
 “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,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。”(路 15:7)這就是耶穌基督降世傳揚天國福音的目的!但必須仔細留意耶穌這話,對於這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,天上也是充滿歡喜的;因為沒有一位不是因著神的恩典、藉著耶穌基督被尋回的。所以耶穌這裡是比較歡喜的大小;換句話說,對一個悔改剛蒙恩的人,從罪中得釋放時,天上更加的歡喜!
 將迷羊領回神的羊圈,正是耶穌承受的託付。因此,耶穌常與這班被當時視為“罪人”在一起,向他們講道。相當諷刺的是,“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,要聽他講道。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:這個人接待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。”(路 15:1~2)這裡有兩班人:稅吏和罪人,與法利賽人和文士;他們成了強烈的對比!稅吏與罪人,知道自己是在黑暗裡,來就這真光,聽耶穌講道;是尋求的行動。相信他們必有得著,“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”(太 7:8)相對地,這班法利賽人和文士,律法知識豐富,也算是當時的上流人士;然而,他們的言談舉止暴露了內在真實的光景,就是自義!自義的表徵,就是對神的事,以為自己知道什麼,但實際上卻是什麼都不知道。這似知不知、似悟不悟的結果,就顯明在表現上:論斷與苛責!倘若以他們的論點,對罪人保持距離,那麼這些被他們視為罪人的如何能得救?另外,他們明顯失職,虧負了神的託付,不明瞭他們教導神律法的精意,就是神的愛。相信這班眾稅吏與罪人是渴慕救恩的,但平常無法從法利賽人和文士中得著。如今耶穌來就近他們,真是福音臨到了!因此他們挨近耶穌,要聽祂講道。從這事件中,神兒女也當自省,有時也會有意或無意的落於這班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光景中,甚至無形間斷定某人或某些人為罪人,而與其劃定界線。想為防止此等景況的發生,最好的辦法,就是轉眼定睛於基督!思想看看耶穌會怎麼做。切忌以自己的所知,作為言行舉止的主要依據;而是讓出“己”的主權,使基督居首位!如此,所行所是必能合乎神的心意與定意;不但不會落在論斷或失職的景況,而一切所行必蒙神紀念!
 神的心意與定意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(彼後 3:9)!就如耶穌所說浪子回頭的故事(路 15:11~32)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4月12日,11:17PM




Joshua 3-4:24; Luke 14:7-35; Psalm 80:1-19; Proverbs 12:27-28
 活在神話語光中,經歷祂話語的實際,就是信,以致於信!如同此處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要把腳站在約但河水裡一般(書3:13)。尤其是要跨出的第一步!因為他們面對的河水並非潺潺溪流,而是波濤滾滾!然而,這抬約櫃的祭司們一點遲疑都沒有,“他們到了約但河,腳一入水(原來約但河水在收割的日子漲過兩岸),那從上往下流的水便在極遠之地、撒拉但旁的亞當城那裡停住,立起成壘;那往亞拉巴的海,就是鹽海,下流的水全然斷絕。於是百姓在耶利哥的對面過去了。”(書 3:15~16)這是信心的行動,也是經歷神話語實際的見證!至此必須留意:首先,如果我們要如此行動時,必先尋求、且得著神的話!其次,還要審視我們得神的話語的方式;或出於用自己的方式,或出自他處;這都不是正確的從神而來!至於正確的方式,可參考以色列人過約旦河這事上。他們一切行動就是遵照神的吩咐!尤其在如此大事上。其實,神為更慎重!首先,在摩西為離世前,神已藉著他傳遞了這話(申31:1~3);其次,藉著約書亞,就是祂所立接替摩西要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的,重申這話(書1:1)。最後,更在此處預備過約但河時,神再次強調(書1:10~11)。一旦時候到了,這話語就要化為實際行動,“約書亞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近前來,聽耶和華─你們 神的話。約書亞說:看哪,普天下主的約櫃必在你們前頭過去,到約但河裡,因此你們就知道在你們中間有永生 神;並且他必在你們面前趕出迦南人、赫人、希未人、比利洗人、革迦撒人、亞摩利人、耶布斯人。你們現在要從以色列支派中揀選十二個人,每支派一人,等到抬普天下主耶和華約櫃的祭司把腳站在約但河水裡,約但河的水,就是從上往下流的水,必然斷絕,立起成壘。”(書 3:9~13)信心的試煉達到高峰!信心不憑眼見!當抬約櫃的祭司們跨出信心的第一步時,已立見神話語的信實!神不但與他們同行,同時祂行在前頭。至於他們,只要遵行神的話、跟隨祂的腳蹤行,必定能經歷祂的實際、見證神的信實。
 跟從主腳蹤行,並非易事!對於這班抬約櫃的祭司的信心舉動,我們是知道結果來看的;但若從當時他們的眼中來看,這一步是關乎自己性命的一步!然而,他們似乎走的“輕鬆”,一點沒有猶豫,因他們信!故此,不僅這班祭司經歷神的信實,同時也讓眾人看到神的大能與作為。神是說話的神,祂的話語至今未曾停歇!跟從主,就是今日主所發的呼召;然而跟從祂,必須有如此覺悟!“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作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”(路 14:25~27)想要跟從主,必須做到主口中的“絕對”!若以原文的意思來看耶穌基督的這話,不能發現祂的絕對已超乎人之常情了。其實主要我們在答應這呼召之前,祂要我們先審慎考量;若無法脫離屬世的纏累,就不能在跟從主的行列中,尤其是在“不恨自己性命”的前提下!這不是說要厭惡自己,而是以主的愛替代個人的所有!因為,唯有愛能遮掩一切!主的十架愛就是一切問題解決之源!十字架,其實就是對付我們的一切天然血氣;換句話說,一切屬肉體的都要釘在上面,當然包括了自己的性命!只要我們仍活在天然血氣中,就無法達到主所定的“絕對”!不僅如此,愈想跟從主,做屬天的事工,人的天然血氣就愈發活躍。如此,就成了行走屬天的道路的最大攔阻,甚至拖累我們的腳步,以致於停滯不前,還可能退回原點!所以主耶穌說:“…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”(路 9:23)其實耶穌就是這話的見證,因為主耶穌的每一步就是照著天父的旨意,背起十字架前行的。因此,當我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時,耶穌能體恤我們的軟弱,並會加添我們心力與能力,堅穩我的腳步,行走在永生的正道上!這行路的過程,就是不斷地將“己”與祂同釘!感謝主,十架道路,是每一神兒女必行之路;但這十架道路我們不是獨自行走;當然,也不是獨自釘在十字架上;而是有主同行,並與祂同釘!如此捨己,等同於主所取去;至於祂所取去的,祂必以自己為代替!如此,“我”必衰微,祂必加增,乃是理所當然!因此,當我們答應、並遵行祂的話語時,就能如同這抬約櫃的祭司一般,面對滔滔河水,能毫不猶豫的跨出信心的步伐。
 走十架道路,是勢在必行,因出於神的定意!而神預備這路,就是為了赴祂所預備的天國宴席。因此,要摒除個人一切“藉口”赴宴(路 14:18~20)。應當明白,不是我們配入此宴,而是出於神的恩典,在基督裡成就的。若是以藉口不赴宴,就是輕忽這恩典;雖不至於不能逃罪,但在黑暗中哀哭切齒,是必然的結果,不可不慎!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4月11日,11:30PM


查看全部分享

我要发言  

主 题

欢迎浏览基督荣耀教会线上灵修栏目,您是本网页2024年第272386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