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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1日 经节 

以 賽 亞 書 8:1-9:21

歌 林 多 後 書 12:1-10

詩 篇 55:1-23

箴 言 23:4-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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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aiah 8-9:21; 2 Corinthians 12:1-10; Psalm 55:1-23; Proverbs 23:4-5
 “他對我說: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”(林後 12:9)倘若軟弱能夠感受或顯出基督能力的完全,那麼寧可常在軟弱中,因為經歷基督要比屬世的一切要更加實際與值得;所以保羅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。其實,人真實的光景就是在軟弱之中,縱使表面上看起來、或自誇最剛強的人,都有其軟弱、甚至極其軟弱,只因為掩飾的好,令他人不易察覺。能發覺、並面對自己的軟弱,是勇者的表現;從軟弱中發覺耶穌的心意,並且倚靠基督,讓祂的能力在我們的軟弱上顯得完全,這是智者的行徑。其實一切能臨到我們的,都經過祂手所量定,或叫我們軟弱、或使我們剛強,總在基督裡!尤其是軟弱,更能顯得我們在天然血氣中是何等渺小。渺小並非自卑;同時明瞭自身的渺小,是何等不易之事,需要智慧與勇氣!然而在神沒有難成的事。所以,從祂而來的一切作為,就是叫我們在基督裡得著完全!
 耶穌基督,不僅是一避風港,更是永久庇護!因此,在這大能者的蔭下,縱使行經過死蔭幽谷,也不怕遭害!即或不然,也總在祂裡面得著永遠的安息。保羅正因為有如此的看見,因此能夠坦然面對一切的難處,並且他說:“我為基督的緣故,就以軟弱、凌辱、急難、逼迫、困苦為可喜樂的;因我甚麼時候軟弱,甚麼時候就剛強了。”(林後 12:10)故此,我們所誇自己的軟弱,相對地,就是誇基督的剛強、顯出祂的完全。如此直接、毫不掩飾地生命陳述,正是神榮耀見證的發表。然而,能夠有如此的領悟與作為,必須配合著屬靈眼睛的開啟!凡是屬靈眼睛開啟之人,謙卑是其表徵,保羅就是最好的例子;“…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。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,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;或在身內,我不知道;或在身外,我也不知道;只有神知道。我認得這人;或在身內,或在身外,我都不知道,只有神知道。他被提到樂園裡,聽見隱祕的言語,是人不可說的。為這人,我要誇口;但是為我自己,除了我的軟弱以外,我並不誇口。”(林後 12:1~5)其實這人就是保羅他自己。保羅既有此奇特的經歷,正是誇口的最好憑據,但他卻以“這人”隱藏自己;他深知主將這一榮耀看見的用意:首先,這是所有神兒女預定的去處;其次,就是必須在基督裡!神兒女,是身份;然而,進入或被提進入天國,除了身份外,還關乎的資格;是否有基督長成身量的資格!目睹天國的榮美,成了保羅竭力在主所託付事工的動力,縱使為福音的緣故吃了許多的苦,甚至身上還有一根刺,他甚至“為這事,我三次求過主,叫這刺離開我。”(林後 12:8)雖然主未垂聽他的呼求,但保羅卻在這些軟弱上更顯明神恩典的全備與基督的完全!保羅成了這事的見證。據此我們還能輕看自己的軟弱、或被軟弱所勝以致下沉嗎?願保羅這句,“…我甚麼時候軟弱,甚麼時候就剛強了。”成為我們行走屬天道路時的激勵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5年9月11日,11:39PM




Isaiah 6-7:25; 2 Corinthians 11:16-33; Psalm 54:1-7; Proverbs 23:1-3
 “有誰軟弱,我不軟弱呢?有誰跌倒,我不焦急呢?我若必須自誇,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。”(林後 11:29~30)這是一個牧者,也是主忠心僕人的表現。服事主的人與一般人是一樣的,都在肉身之中,自然有軟弱之時;然而,一個忠心服事主的,他的軟弱多半是為著福音、或是主的所託等因素;保羅就是最好的例子。保羅被稱為帶鎖鍊的使者,因為他常因福音的緣故被下在監裡。雖然如此,保羅服事的果效達到顛峰之時,正從他長期坐監開始!若以一般人觀點來看,坐監,是羞辱的象徵;但為何事坐監?這才是判斷的依據!許多時候我們不能依據表象妄加判定,尤其是對神的作為!必須倚靠聖靈,為靠聖靈才能參透萬事。感謝主,藉著使徒保羅的經歷,我們學習、並明白此點。但看使徒行傳,對保羅的敘述佔了大半的篇幅。但仔細觀其內容,卻並非高舉保羅,而是處處得見聖靈的蹤跡。原來因著保羅順服聖靈的帶領,無論外出佈道、或是為福音坐監,都在聖靈引導之下。雖然外在環境看似不理想,卻看到福音一點不受阻攔!至於保羅,看似屢屢遇險,但每一險境或難處卻使他與主更親,更多經歷主恩典與聖靈的實際。所以,保羅常誇自己的軟弱,“他對我說: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所以,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,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。”(林後 12:9)誰願意暴露自己的軟弱?但若這軟弱是因著福音或主事工的緣故,這軟弱就成為可誇的,因為這是配為主名受苦的見證!
 但願所有神兒女都有如此的看見,因為我們蒙恩得救,立即就已進入服事主的事工上了。服事主的首要遇見的,必是自己的軟弱;因為屬肉體的豈搆得上屬靈的!然而,惟有如此看見、且明白自己的軟弱,主的能力才能施展開來、以致於顯得完全。當然能夠看見、且承認自己的軟弱,必須經由聖靈的作為!原來按著恩賜服事主,乃是主使我們經歷主、與經歷聖靈的操練;屬靈生命的成長,就在如此的經歷的過程。所以,一個被主經練過的,活出的是基督生命的特質,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謙卑與順服,且是完全的謙卑與順服!

  DavidLi    2025年9月10日,11:40PM




isaiah 3:1-5:30;2corinthians 11:1-15;psalm 53:1-6;proverbs 22:28-29
 持守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,是神兒女當時刻儆醒的!尤其是那些容易使人偏離真道、且似是而非的理論,甚至對神的話有摻雜的,都當留心分辨。甚至會令我們對耶穌基督的認識變得朦朧的,更當留意與防備!正如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弟兄姊妹所說的,“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,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,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。”(林後 11:3)神蹟奇事、奧秘道理,或傳統儀式,都不是得救之道,更不是福音!“猶太人是要神蹟,希利尼人是求智慧,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,在猶太人為絆腳石,在外邦人為愚拙;但在那蒙召的,無論是猶太人、希利尼人,基督總為神的能力,神的智慧。”(林前 1:22~24)倘若靠神蹟來判斷基督的作為,那就偏離了福音的真理!或以某類高深奧秘的智慧言語,使人將焦點轉離了耶穌基督,無論移至、或人、或事,甚至於物件之上時,都是應當防備的。所以,保羅說,“弟兄們,從前我到你們那裡去,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。因為我曾定了主意,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。“(林前 2:1~2)
 耶穌基督、並祂釘十字架,正是一切奧秘的所在!“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,”(西 2:9)至於祂釘十字架,更是神做成的一大絕妙!展現出神救恩的全備,起始於耶穌被舉起之時!尤其是從祂口中說出“成了”,將靈魂交付神的時候,一切在福音中神的應許都成為信實!十字架,不僅僅是死亡標記,同時也是復活的唯一入門,因為神使耶穌基督三日復活,證明了死亡不能拘禁祂,在基督裡有復活的生命。所以,“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”(羅 6:8)這十字架的道路,也成為我們信心操練、與生命成長的歷程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5年9月09日,11:34PM




isaiah 1:1-2:22;2corinthians 10:1-18;psalm 52:1-9;proverbs 22:26-27
 人都在血氣中,但能夠不憑血氣行事,是何其不易;若不是有一順服主的心,甘心順從聖靈的引導,很難掙脫靠天然血氣行事。使徒保羅在此事上有美好的操練與教導,“有人以為我是憑著血氣行事,我也以為必須用勇敢待這等人;求你們不要叫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,有這樣的勇敢。因為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,卻不憑著血氣爭戰。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,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,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,將各樣的計謀,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,一概攻破了,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,使他都順服基督。”(林後 10:2~5)的確,在一切關乎屬靈事物上,當靠聖靈行事,就是保羅這裡所說的“在神面前有能力”!還記得在以弗所書第六章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中提到,“…拿著聖靈的寶劍,就是神的道;靠著聖靈,隨時多方禱告祈求;並要在此儆醒不倦,為眾聖徒祈求,”(弗 6:17~18)“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、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。”(來 4:12)保羅行事的依據與教導,都從他親身的經歷而來,而他一切行事是跟隨聖靈的引導。但有人認為他行事捉摸不定,甚至批評他言語粗俗等;其實,這都是個人站在血氣的觀點來看保羅的緣故。倘若站在屬靈觀點來看保羅,那麼他一切言行舉止都“合情合理”了!當然合的是主的情、主的理了。這等的情理,正是攻破堅固營壘,將人心意奪回、順服基督的依據;同時這也是保羅一切行事的準則。這並非說保羅獨樹一格,而是他深知天父的心意,因而靠聖靈行事,然後在基督裡有此必成的把握!
 鑒古知今,今日在教會中,就是在基督身體裡的服事也是如此,雖在血氣中行事,卻不憑血氣爭戰!其實許多時候,我們爭戰的對象不是別的,就是我們自己的天然血氣!倘若我們以血氣對付血氣,就是以子之矛攻己之盾了!感謝主,藉著聖靈方可成事,並且祂已經將成全之法為我們顯明了。不僅如此,主還親自為我們演繹了,就是順服,並且是完全的順服!除了耶穌基督,沒有人能夠做到完全順服;所以保羅這裡說,將人的心意奪回後,使他順服基督!這就是我們服事的標的,不但自己要在基督裡,還要將人服事到基督裡。如此事奉,不但不見人被高舉,而是基督的活出,這是聖靈做成的,更是蒙神喜悅的!

  DavidLi    2025年9月08日,11:54PM




song 5:1-8:14;2corinthians 9:1-15;psalm 51:1-19;proverbs 22:24-25
 知罪、認罪、悔改,這是對付罪的三部曲;然而,無論那個階段,都需要人去面對;然而要完全對付掉,當玵不是倚靠人、乃是靠神,方能成事!
 罪,有隱而未顯的罪與顯而易見的罪。隱而未顯的罪,就是原罪,也是罪性;至於顯而易見的罪,就是罪行。罪行是由罪性所引發。 無論罪性或罪行,人都無法單靠自己能對付的;更因著罪性的緣故,人的努力如同以罪止罪,根本不是對付罪的良方!感謝神,因祂恩典使人在對付罪上有了出路,並且是唯一解決之途,就是帶著本相來到祂面前!惟有祂能對付我們的罪。大衛在拔示巴這事上犯了罪,且是犯了姦淫與謀殺兩項大罪。當神打發先知拿單指明了他的罪時,大衛立刻到神面前坦然面對自己所犯的罪,“ 神啊,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!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!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,並潔除我的罪!因為,我知道我的過犯;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。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;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。”(詩 51:1~4)
 從大衛向神的求告中,我們可以認識:
1. 原來人犯了罪,不僅僅得罪了人,更是得罪了神:
 當人犯罪,很少人會意識到罪的可怕、與所要承擔的後果;甚至產生鴕鳥心態,以為看不見或拒絕罪的事實,作為逃避的藉口。但罪的誘惑往往在於享受短暫的罪中之樂,以致於蒙蔽了自己眼睛而犯下罪行。難道如此無知犯行、或是做的天衣無縫不為人知就可以逃罪嗎?答案不言而喻。罪的工價乃是死(羅6:23)!然而,死,並非最後的結局;死在罪中的,永刑是最後的歸處,其恐怖程度,連撒但都恐懼戰驚的。所以撒但喜歡人不去思想罪的問題與代價。然而大衛卻不同,大衛不愧是時常尋求神的,當一時在罪中失迷時,甚至以有罪行時,還能夠坦然地接受神的點醒;更重要的是,他知罪、認罪、與悔改,都在神面前;這是最重要的關鍵!因為許多時候我們會懊悔所行的,但因侷限於自我後悔的當中;這等悔不當初的舉措,雖有些果效,但可能會導致自己陷於更加負面的景況。若是帶著本相來到神面前、承認自己罪孽過犯,就像詩51:4,“我向你犯罪,惟獨得罪了你;在你眼前行了這惡,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。”神雖是公義,但祂也有慈愛與憐憫,所以祂公義的責備、或清正的判斷,總會滿足祂慈愛的性情。所以,從祂來的審判作為,必不會將人陷於滅亡的地步。悔改,是祂所要的。
2. 得見自己的軟弱:
 “我是在罪孽裡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。”(詩 51:5)這應是大衛最寶貴的收穫之一。到神面前,得見自己的罪性。恐怕少有人能夠如此的看見,更何況在有了罪行之後。因此,大衛在神面前真是懊悔了,且看清了自己的軟弱。
3. 靠神從新得力:
 “神啊,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(正直或作:堅定)。”(詩 51:10)
4. “ 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; 神啊,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”(詩 51:17)

  DavidLi    2025年9月07日,11:52P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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