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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奉(一)~神

李秉中弟兄     2013-07-28

信息摘要:
讀經:羅馬書12:1 “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”
論到事奉,首先要確認事奉的對象是誰?就好像我們在世上工作,知道做什麼?為誰而做。我們事奉的對象乃是主、是基督,是萬王之王、萬主之主。
在事奉神之前,首要課題就是充分了解神。不然你敬拜、事奉的許多時日,只知道神的高高在上,或是大而可畏,而你來到祂面前只是顫驚恐懼;這樣,我可以說你還沒真認識神,你的事奉也有待商榷。我們所事奉的神,首先,要知道祂是宇宙獨一的!若不先確認這個事實,往往我們就會三心二意,在往後屬天的道路上常常走迂迴的路;以色列人就是最好的例子。當神藉摩西頒佈十誡(出20:2~17),前四誡都是關於神的。神的用意,先要他們認識神只有一位,而這一位就是在埃及顯出十項神蹟奇事,將他們帶離世界的;是他們親眼看見、親身經歷的。埃及乃是偶像之地,甚至埃及法老自稱為神;但在耶和華獨一真神面前,就顯出他們的虛假。確認真神,不僅是以色列民,同時也是所有人敬拜、事奉前必須確立的。目標一旦錯誤,後面一切所作的都成為徒勞。
其次,要真認識神。第一要認識祂是慈愛的。這個方面我們可以從天地與萬物創造的次序就可以知道(創1, 2)。神將所有環境預備好了,也預備了吃的、喝的,然後才造人。既造了人,又覺得這人獨居不好,因此為他造了配偶。神就是這樣慈愛與體貼。當人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失去與祂美好與直接的交通時;神預備了耶穌基督成為救贖,“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、心裏信 神叫他從死裏復活、就必得救.”(羅10:9)將神兒子的地位賜給凡信基督的;並聖靈內住作為證據(羅8:16)。神既然能做出這許多大事,這顯明了祂另一特質:全能者。一切的成就都在祂的話中,其實,神就是“話”(約1:1)。祂說有就有,命立就立;宇宙萬物的創造在祂話中似乎是那麼容易。而在此處又顯出祂另一個性情:應許的神。最好例子就是亞伯拉罕。亞伯拉罕信神,七十五歲答應呼召出吾珥,經過二十五年後才得著應許的兒子~以撒。這裡又讓我們看到神另一個特質:自主的神。神做事不是按著人的意念,乃是按著神自己的計畫。亞伯拉罕在得著應許的兒子以撒,當時他的妻子撒拉已經斷了生育的指望。但亞伯拉罕信神,所以“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”(羅4:18)因著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(羅4:5)。至於真正的義者,乃是耶穌基督,同時祂也是神應許成為世人救贖的那位。因為耶穌基督要救拔人脫離神的審判。神的另一個性情:公平公義的神。“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”(來9:27)審判的基礎,就是在於神的公平與公義之上。那誰能面對神如此的審判呢?感謝神!“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”(約5:22)當主耶穌審判時,在公義上,祂為我們這些信祂的,付上罪的贖價(罪的工價就是死);又使我們在祂的義上聯合。因此,當神兒女面對審判的時候,不再紀念我們的罪,反倒數算我們在祂裡面的所行的,就是事奉。所以,是事奉是神兒女的生活。
所以,我們事奉主,究竟是我們榮耀了主呢?還是主使我們得榮耀呢?答案已經很明確:是主榮耀了我們。“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”(羅12:1)
事奉,要先認識神,更要在基督裡服事。不憑著熱心,只憑著簡單的信;配合恆切的禱告祈求;捨己跟從主,完全進入祂裡面。怎麼進入呢?“當稱謝進入他的門;當讚美進入他的院。當感謝他,稱頌他的名!”(詩100:4)無論身處何種景況,只要稱謝、讚美主,我們的眼目就是向上對準於基督。就能在祂裡面重新得力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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