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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奉神

譚詠蓁姊妹     2013-08-25

信息摘要:
讀經:羅馬書12:1-2, 哥林多後書5:14-15。 事奉神與我們生命成長有著密切的關係。 所有蒙恩得救的人都有事奉神的恩典。事奉實在不是一個負擔,不是重擔,事奉是神給我們賞賜 (民18:7),就像在舊約時代,神特特把侍奉的權利交給利未人一樣。然而,這不單是個賞賜,事奉也是基督徒該盡的本份。不是只有教會的負責人是祭司; 所有基督徒都有著祭司的職分 (彼前2:9-11)。 創造萬有的神實在不需要人手服事,他乃是把服事他的恩典給我們,使我們與他的榮耀有份。在事奉的事情上沒有中間路線; 我們沒有不事奉的可能性。也就是說,若是我們沒有立下心志事奉主,那麼我們就是在服事自己的肉體,還有服事這個世界。基督徒的生命是否能成長,是否能過個有見證的生活,在於我們是否把事奉神當做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。只要我們什麼時候沒有在事奉主,我們就難免受虧損,等主來的那天,我們所做的,都不能經過烈火的考驗,不能存到永恆。我生活是為主生活,工作是為主工作,讀書也是為主而讀。我們總要查驗,在我們所行的事上,基督是不是事奉的對象,基督是不是中心。不論在任何環境,如果我們可以從中間學到基督,活出基督,跟隨基督,那我就是在事奉了。我們的神是忌邪的神。在十誡中,神強調我們不可以敬拜別神,事奉別神。耶穌說我們不能一邊事奉神,一邊事奉錢財 (路16:13)。耶穌在這裡非常的絕對 – 我們除了神以外,不能再效忠另一個主。談到事奉時,我們容易聯想到一切與教會有關的活動,像是備餐,司琴,講台,或是探訪等等。然而真實的事奉,不單單是在主日事奉神,乃是將獻上身體,讓主來使用,使我們的身體作義的奴僕,不做罪的奴僕。我們不再是我們自己身體的主人了。我們身體是歸給基督來使用的。不單單是在做教會的事工上給神使用,是每一天每一件事,都要聽主的意思。事奉神的人,順服老闆,老師,因為主要我們順服在上位的。事奉神,我聽從神的吩咐,孝敬父母,施捨財物給窮乏人,向人傳福音。在每時每刻都問主,我該怎麼行,才能討他的喜悅。舊約時代,每逢祭司要進入至聖所,都必須帶著贖罪的血,才能到永生神的面前。我們能事奉神,不是我們的能力多強,修養多好,學歷多高; 能夠事奉神,是因為我們是一群神的選民,是基督用血洗淨的人,是因著羔羊的血得稱為義的人。我們總要披戴基督來服事,我們要看見寶血的功效,把讚美歸給神。若基督沒有流血,我們沒有事奉的資格,不能討神的喜悅。耶穌說,若有人要服事他,就要跟隨他:若要跟隨他,就要捨己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他。一個事奉神的人,是願意棄絕自己,接受十字架的對付的人。無論做什麼,只求基督在我們身上顯大。我們受洗歸主的人,是歸入他的死。我們要要看見我們已經死了。就世界而論,我們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了,就我而論,世界也被釘在十字架上了。什麼攔阻了你事奉神呢?你看見世界上的事情其實已經與你沒關係了嗎?事奉神的人要有一個很重要的看見,我們需要看見十字架上的耶穌,看見為我們流血捨命的主,如何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象,成了人的樣式,來服事人,服事神。如果我們看不見主是何等的愛我們,我們對主的愛就受侷限。我們的事奉就好像是我們在為主加添什麼好處; 好像我今天多做一點,是為了讓主明天多賜福我一點。這樣的事奉是以我們自己為中心,還沒有真實看見事奉的中心和對象是基督。祈求主,開我們的眼睛,看見十架上的耶穌,使我們因著他的愛和恩典甘心樂意地事奉他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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