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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所悅納的祭

李秉中弟兄     2015-01-04

信息摘要:

讀經:羅馬書12:1;希伯來書10:1~14
 “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”
 人為什麼向神獻祭?乃出於人心靈的不滿足!這一空處,是支配人的一切動力之源。世上一切不能填滿這空處,唯有進到神面前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。如何才能到神面前,必須透過獻祭,這是神藉著摩西律法傳遞的訊息。獻祭,主要的是為了討神喜悅、得神的祝福,其次,乃是為了對付罪。因此,神藉著摩西的傳遞律法,定規大祭司要一年一次帶著血,進入至聖所為人一切的罪獻上贖罪祭(出30:10;來9:7)。但這真是神所要的祭嗎?神究竟要的祭是什麼呢?答案很明確的寫在羅馬書12:1上,乃是“活祭”。活祭的奧妙之處,乃在於所獻祭物的能夠經過祭壇的火,卻仍然是活的。什麼樣的生命能夠表現的如此?唯有耶穌基督永活的生命才能如此的獻上!
 自創造天地以來,神只悅納耶穌基督所獻的祭,而且因著祂一次的獻上,就完全的滿足了。讓我們來看看耶穌基督是如何的成就神所悅納祭:
1. 主耶穌所獻的是愛的祭: “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“(來10:1~4)所以我們知道當時所獻的祭僅僅能贖罪、並不能除罪。至於所獻的祭物,雖然是無瑕疵無斑點的,卻沒有一個出於甘心、自願的,乃是被挑選的。然而,主耶穌基督,祂所獻的祭乃是更美的;祂因愛世人的緣故,親自來到世上,目的成為神的羔羊,為世上所有人的罪獻上。主耶穌所獻的是愛的祭;並且因著祂的無罪(不知罪)的生命,就一次的獻上,滿足了神一切公義的要求;所以,人因著基督所獻的祭是可以除罪的。
2. 主耶穌乃是按著神的旨意獻祭: “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神阿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那時我說:神阿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以上說: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); 後又說: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“(來10:5~9)原來神所喜悅的祭,不是因著外面所獻的祭物是什麼,乃是在於獻祭者是否完全聽從祂的旨意。換句話說,神所喜悅的不是祭物的本身,乃是獻祭人的心!耶穌基督,無論在天上、或在地上所行的,完全順從天父的旨意,加上祂沒有罪;祂既是獻祭者,又是那祭物。這是神所要的完全的獻祭,在世上從來沒有如此獻的。
3. 主耶穌得勝,祂也在等候一班得勝者: 主耶穌基督既已獻上神所喜悅的完全祭,“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,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”(來 10:10~14)因著耶穌基督獻了神所要的完全祭,從此神已經滿足了。在聖徒詩歌第二十五首,“沒有血,沒有壇”,完全的體現這個實際。然而,在主所獻的完全祭中,有一點與常獻的祭不同;常獻的祭沒有一個是獻上後還活的,而主耶穌被獻上、死了、又活了,這裡怎麼說的:“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”從此神不要別的祭了,而是在等候一件事的成就,與耶穌基督等候的一樣,就是“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”這是什麼意思呢?祂在等候一群得勝者的誕生。主的得勝是既成的事實,祂等候一班靠祂生命得勝神的兒女的出現。
 主耶穌基督既已獻上完全祭,往後的祭祀在無必須;如今,祂在等候一班得勝者的誕生,就是保羅在羅馬書12:1中所說的,願意將自己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神的兒女。活祭,是以愛為起首、甘心樂意為中心、復活變化為過程、作得勝者為結果。所以,獻祭者首先要被對付的乃是自己的天然,因為神祭壇的火,首先燒掉一切屬血氣的,唯有能經過火煉的能存留,只有屬耶穌基督榮美的生命,這就是神所悅納馨香的祭。神乃是烈火,一切有形質的都不能在祂面前存留,都要被烈火鎔化;而能存留的,就是那復活、不朽壞的,就是基督榮美的生命,“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(變成:原文作穿;下同)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。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,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,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。”(林前15:53~54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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