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禱告

李秉中弟兄     2015-02-01

信息摘要:
讀經:路加福音11:1~4  禱告,是基督徒最厲害的武器之一。蒙神垂聽的禱告,可以震動天、也可以震動地;神,那創造萬有的,可以因著我們的禱告而被推動;即使我們用微弱的聲音禱告,無一不入救主的耳中。這樣看來,有誰還會輕忽禱告呢! 在路加福音11:1~4,“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;禱告完了,有個門徒對他說:求主教導我們禱告,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。耶穌說:你們禱告的時候,要說:我們在天上的父(有古卷只作:父阿):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願你的國降臨;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(有古卷無願你的旨意云云)。我們日用的飲食,天天賜給我們。赦免我們的罪,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;救我們脫離兇惡(有古卷無末句)。”主耶穌為門徒作了相當好的示範,無論傳天國的福音到什麼地方,每天總有一段時間獨自向神禱告;這就是進到“內室”,與神有美好交通的時候。禱告,不僅僅是向主求什麼,更是與祂有親密的交通。這個門徒抓準了時機,就在耶穌禱告結束後,立即求主教導如何禱告。這個求教令我們對禱告有更一步的認識。讓我們來看看主耶穌教導的第一句,就是對神說:“父阿”;這是作兒女的才有資格如此的說!神為天父,自然我們就是祂的兒女,這是何等榮耀尊貴的身份,是在向天父禱告時顯明了。萬有既然是神所造的,我們又是祂的兒女;這樣看來,在祂面前我們還缺什麼呢?所以主耶穌接下來的教導,就是幾個“願”;仔細思量這幾個“願”,其對象不是為了自己、乃是向著神、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。換句話說,天父喜悅了,祂豈不將最好的賜給兒女嗎?“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;何況天父,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麼?”(路 11:13)原來這“最好的”,就是聖靈;聖靈,孕育萬物、成就萬事,並使神的話得應驗。如今這上好的已經因著耶穌基督在我們裡面,那真是一無所缺了。 “…你們得不著,是因為你們不求。你們求也得不著,是因為你們妄求…”(雅4:2~3)。什麼樣的禱告蒙垂聽呢?乃是符合神心意的禱告。能夠如此禱告的人,就是深知神的旨意,並且是行在祂話語的光中。通常這類的禱告,成就的多半都是迅速的。我們要從亞伯拉罕打發他的老管家為以撒尋找配偶這件事來看“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”這句話。亞伯拉罕,因信稱義,是在行動上表現出來的。首先,神呼召他出吾珥;從繁華的都市離開,進入大而可畏的曠野;當時亞伯拉罕沒有任何的遲疑,立即起行;因此,神算他為義,就從此時開始。其次,亞伯拉罕的持守神的話,就在為以撒選擇配偶的事上更加顯明了。在創世記24:1~6,亞伯拉罕打發他的老管家,去到他的本地本族去尋找,也特別囑咐這老僕人,“亞伯拉罕對他說:你要謹慎,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。”(創24:6)同時,亞伯拉罕也確信神必成全這事,“…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,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。”(創24:7)他如此的篤定,乃是他深知神的心意,也確信神所立的約(創15:1~18)。再來看看這個老管家是如何帶著這個託付,又是如何完成這個使命的。當他到了拿鶴的城,除了抓準了天時、地利,但更重要的一點,乃是他向神的禱告,“他說:耶和華─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阿,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,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。我現今站在井旁,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。我向那一個女子說:請你拿下水瓶來,給我水喝,他若說:請喝!我也給你的駱駝喝,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。這樣,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。話還沒有說完,不料,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。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;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。”(創24:12~15)他的禱告立即在利百加身上應驗了;當利百加正在按祂所禱告行的時候,“那人定睛看他,一句話也不說,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。”(創 24:21)我想此時這老僕人,一方面是抱著謹慎的態度,另一方面則是看到神如何垂聽了他的禱告,為著神如此快速回應他的祈求而感到驚訝。當然,整件事成就還需要幾個條件:例如,利百加的身份是否符合要求(創24:47)、她家裡人願不願意答應這門親事 (創24:50) ,最後她願不願意在如此的短時間,能下決心與他同去(創24:58)。不曉得你算過了沒有,從老僕人遇到利百加,到利百加起身與老僕人回去共花了幾天?是兩天。看到事情的成就的這麼迅速與圓滿,就能明白符合神心意的禱告,神動工、並成就的迅速。只要神動了工,就必速速地成就這工,總叫祂的旨意得以成全。 “他們尚未求告,我就應允;正說話的時候,我就垂聽。”(賽65:24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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