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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見證、見證生命

李秉中弟兄     2017-06-04

信息摘要:

讀經:路加福音24:48
 “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。”
 我們是耶穌基督的見證人,(路24:45~48)是以自己親身的經歷為神的作為與榮耀的見證。其實這是我們在世上生活的意義與目的,也是起初神造人的目的與賦予的職責。
 為神榮耀見證,是生命的見證;既關乎生命,就不僅僅指著人一世間的生命而言,而是直到永世間;換句話說,關乎永生。永生,是人人所嚮往與追尋的;人原本有機會擁有永生,不但沒有好好把握機會,還因受了撒但的誘惑而陷在罪中,這是伊甸園裡所發生的事。自從人離開了伊甸園,失去了神的榮耀與交通,就漸漸地靠血氣行事,“耶和華說:人既屬乎血氣,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;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。”(創 6:3)死,進入人的生命中,成為地上生活的終點,成為人在罪中的明證,(羅6:23)這就是今日人的光景,其實是相當悲慘的。看到人落在如此的光景中,神的心豈不傷痛!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,原本每一個人理應是神榮耀的發表與見證,但如今卻不是這樣,被死亡與陰間所網羅。因此,神不樂見人如此的沈淪,被世界的王愚弄;所以神開啟了祂的救贖計畫,這是因為祂愛世人,這愛的無私以至於願意捨了自己獨一心愛的兒子,這就是約翰福音3:16所記:“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”耶穌基督,神的獨生愛子,也是神的羔羊,成為挽回祭,使凡信祂的人得永生,藉著祂得以回到神的面前,恢復起初美好的交通。(約3:17~18)不僅如此,耶穌基督成為首位見證人,見證唯有從神生的,才能勝過世界,因為祂已經勝過世界,“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用水,乃是用水又用血,並且有聖靈作見證,因為聖靈就是真理。作見證的原來有三:就是聖靈、水,與血,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。”(約一 5:6~8)。所以,信耶穌基督,並非參加宗教,或是知識的探索,乃是關乎生命!也不是要得著什麼好處,而是要跟從主,成為神榮耀的見證人。(約3:33)“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(原文作不得見永生)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”(約 3:36)
 見證,是建立在生命之上;而生命的體現,則在於生命的長進。人生在世,其中有一個目的,就是經歷生命成長的過程。神要人留心生命成長的過程,並不要人關注於吃什麼、喝什麼,因為“操練身體,益處還少;惟獨敬虔,凡事都有益處,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。”(提前 4:8)神要人關注的,就是永生生命的長成。若想要永生生命的成長,必須對永生的寶貴性有真實的瞭解,另外就是生命長進的秘訣:
 1. 生命的寶貴:永生,來自於神,其性質是屬天的。“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這道太初與神同在。萬物是藉著他造的;凡被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生命在他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”(約1:1~5)這生命並非遙不可及,因為生命在道中,如今“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” (約 1:14)這是耶穌門徒約翰所做的見證。耶穌基督就是這生命的本源,然而,世人的態度,卻是不接受祂,甚至不認識祂。(約1:9~12)這是因世人被世界的王蒙蔽了眼睛,面對一生追求的永生顯在眼前時,卻是用拒絕的態度應對;這就是人在小事上聰明,在大事上反而愚拙了。其實,不僅拒絕耶穌的世人如此,甚至有許多信主成為神兒女的,對於永生表現的也似識不識,似知不知一般,輕忽這永生的寶貴。這問題出在於與主同住。同住,就有了互動;有互動就有真實的體驗,正如在約翰福音1:35~41中施洗約翰的兩個門徒,那日聽到施洗約翰,“ 他見耶穌行走,就說:「看哪,這是神的羔羊!」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,就跟從了耶穌。”(約 1:36~37)就跟從耶穌。倘若他們僅僅停留在這個階段,那對耶穌的認知也僅能停留在“神的羔羊”這個名詞的上面。但是他們進一步與耶穌同住,他們就發現所遇見的就是彌賽亞。“認識你─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”(約 17:3)是在認識過程中有真實經歷與體驗。
 2. 生命長進的秘訣:“同”,是唯一的途徑。“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”(羅 6:8)換句話說,就是效法基督,這是神的心意,“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”(羅 8:29)至於效法的過程,不僅僅是在十字架上的耶穌,或是復活的基督;而是效法耶穌基督一切所行。耶穌的生命的特點在於“給”,今日影響神兒女生命長進最大的因素就在於此,因為“得”的意念遠遠超過“給”的行動;這不是說物質上的“給”,而是屬天生命的付出;例如,大會上的禱告,讀經的分享等,我們究竟抱持什麼心態參加聚會呢?另外,凡是有分於耶穌的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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