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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法、信、稱義

李秉中弟兄     2019-03-31

信息摘要:

讀經:申命記4:1~2
 “以色列人哪,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,你們要聽從遵行,好叫你們存活,得以進入耶和華─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,承受為業。所吩咐你們的話,你們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,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華─你們 神的命令。”(申 4:1~2)這是摩西囑咐以色列人的話語,遵行律例典章,不僅是進入迦南,神應許之地的依據,也是承受為業的憑藉!所以,神藉摩西傳遞的律例典章,成為他們的生活指標、方針,與依據。因此,摩西特特囑咐他們,不可加添或刪減。這就是後來的人將其解讀為,行律法就能與稱義發生關係。然而,摩西在這裡明明的說,“你們要聽從遵行,好叫你們存活,…”其實行律法並不能稱義,而僅僅是能夠活著;因此,使徒保羅在羅馬書3:20如此說,“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”這些律例典章本身的作用,乃是規範人的行為,使人因聽、從,並在遵行時,漸漸地進入神的旨意、明白神的心意。其實律法的真正作用,乃是作訓蒙的師傅,正如加拉太書3:24~25所說,“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,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。”所以,稱義,才是目的,是得救的理!如何能稱義?乃是憑藉著信;(徒8:36~39)信,必須配合著行動,才能稱義!當我們仔細思量,律法的總綱,就是基督;而世上唯一被神稱為義者的,也是基督。因此,要能真正在神面前稱義,不是靠個人的行為,而是在生命上的重生!正如耶穌回答尼哥底母的話語:“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尼哥底母說:「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?」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我說:『你們必須重生』,你不要以為希奇。風隨著意思吹,你聽見風的響聲,卻不曉得從那裡來,往那裡去;凡從聖靈生的,也是如此。」”(約 3:3~8)這也是摩西特特叮嚀以色列人的地方;可惜,人的領會,僅僅停留在遵行上面,卻忽略了生命的變化。以色列人想要靠著天然生命去遵行這些律例典章,不但遵守的辛苦,甚至屢屢讓我們看到他們的悖逆!這不是神的律例典章有問題,而是人對其的領會發生嚴重的誤解所導致的。然而,這種誤趨並未因著時間的流而有所變化,只要人以天然領會屬天事物,就會陷在這種漩渦之中,無法自拔。感謝主,耶穌基督首先讓我們領會甚麼是因信稱義的真理;但祂並沒有因此廢去律法,反倒是將這些律例典章的真諦,藉著祂自己闡明(活)出來;所以耶穌說,“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”(太 5:17)耶穌的作法,就是以生命活出律法的精義!因此,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活出這些律例典章,是那麼樣的自然,並且是理所當然的。這樣看來,律法不是從外面守的,而是從生命中活出的!能夠如此自然的活出,唯有神兒子的生命!屬天的生命,活出屬天的樣式。感謝主,當我們信的時候,耶穌基督就將這生命入住在我們裡面了!至於我們所要努力的,就是“捨己,跟從主”!然後這神兒子的生命自然會漸漸地長大成人,最後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,成為神榮耀見證的發表。
 因信稱義,得以進入神榮耀的國度,承受屬天的產業,捨己、跟從主是不可或缺的要素。“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,主阿,卻不遵我的話行呢?凡到我這裡來,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,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:他像一個人蓋房子,深深的挖地,把根基安在磐石上;到發大水的時候,水沖那房子,房子總不能搖動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(有古卷作:因為蓋造得好)。惟有聽見不去行的,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,沒有根基;水一沖,隨即倒塌了,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。”(路6:46~49)主在乎我們聽、從,並遵行祂的話;因為祂的話,就是穩固的根基,使我們面對艱難環境的猛烈衝擊之下,不但能夠屹立不搖,同時還可以再上面建造!其實在這根基上建造的方式與材料,也是出於主的話!如此的根基與建造所完成的工程,都蒙神所記念的,最後都算為我們屬天的產業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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