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秉中弟兄 2024-11-10
信息摘要:
讀經:希伯來書 2: 3~4;2:10
“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,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神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”
神的救恩,藉著耶穌基督所成的,其寶貴性:
1. 主親自講的(來 2:3):
道成了肉身(約 1:14),祂降卑為人,不是為審判,而是為救贖!耶穌將這使命,不但向門徒、更向世人,甚至萬有都宣告了。尤其是這話,“耶穌說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”(約 14:6)已完全道出神救恩的全貌!神救恩三要素,就耶穌此話中的順序是:
1) 道路:當然這道路不僅僅是指著屬世的道路,更是指著屬天的道路說的,是永生神的道路!地上的道路有窮盡,但屬天的道路卻不同,乃是跨越死亡線、並且持續到永世!人會自己屬世道路做打算,但永生神的道路更加全備,因這路既包括了如何走屬世道路,並在行走時能與屬天道路能接壤!不僅如此,一旦人蒙恩,就得見此路!不僅得見,還有能力走在其上。但凡走在神道路的人,必一無所缺;不但今世有指望,就是到永世仍有盼望。因為耶穌基督就是這道路。
2) 真理:基督耶穌,就是真理!有人窮極一生尋求真理,但神早已將真理明確定義了,就是基督!不僅基督耶穌是真理,祂更以行動證實了、祂就是真理的實際!換句話說,真理並非是飄渺的定義或知識,而是實在、可行,也是必須行的。惟有立於真理根基、並且行在真理啟示亮光中,才能走的穩健、且有盼望。當然所走的道路,不僅僅是指著屬世道路,更包括了永生神的道!在基督裡,就是在真理中;靠著聖靈與基督“行”在真理的光中,正是這救恩奇妙與豐盛之處。
3)生命:雖然在耶穌這話中將“生命”擺在第三位,並非重要性亞於前兩者,反而是首重的!更是擺在最後作為強調。所以,蒙恩得救,首先得著的,就是生命、是基督這非造生命!因為人行走有了目標與方式,但資格與憑藉才是根本的考量。同樣地,行走屬天道路的資格與考量,必須完全以這非造生命方可!其實耶穌基督親自為此作了見證。換句話說,一旦蒙恩得救、在基督裡,就在這非造生命中!“信子的人有永生…”(約 3:36)。
2. 有見證人:
“…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。”(來 2:3)這意味著,神的救恩,聽見、還必須親身經歷,才能成為見證人。成為見證人,是出於神所預定!所以,不能停留在聽聽說說、或知道的階段,必須深切地領受,然後傳揚,成為蒙神救恩的見證人。“耶穌對他們說: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、日期,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。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”(徒 1:7~8)
3. 神的見證:
“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蹟、奇事和百般的異能,並聖靈的恩賜,同他們作見證。”(來 2:4)神親自見證這救恩!以實際的行動,就是神蹟、奇事與各樣的異能,見證這福音的寶貴。更有聖靈的恩賜,實實在在地能使因信蒙恩之人從裡到外感受到這救恩的豐盛。
神救恩的寶貴、奇妙與豐盛,藉著基督耶穌已完全體現了!“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…”(來 2:3)倘若我們在聖靈啟示裡思想這話,不難發現“若忽略”這三字的意義深遠!當然蒙恩與否,是首要考量;但蒙恩之後,這三字的效能依舊持續!因為神預備的救恩之路,並非止於“僅僅得救”而已;而是還要讓神的救恩,就是基督生命能夠“活”與“長”!就如同以弗所書 4:13~16所說,“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,認識神的兒子,得以長大成人,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,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,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,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,飄來飄去,就隨從各樣的異端;惟用愛心說誠實話,凡事長進,連於元首基督,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百節各按各職,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”“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,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,使救他們的元帥,因受苦難得以完全,本是合宜的。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,都是出於一。…”(來 2:10~1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