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秉中弟兄 2025-05-04
信息摘要:
讀經:羅馬書 3:24~27約翰福音1
人究竟缺甚麼?所缺的,不是屬世之物,而是神的榮耀!“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”(羅 3:23)感謝神, “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既是這樣,那裡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麼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“(羅 3:24~27)得神恩典、在基督裡,就一無所缺!耶穌基督,祂就是道,祂就是真光;萬物是藉著祂造的;恩典和真理都是由祂來。這一清晰又明確地的架構,神看著是好的!但如今人卻多未有此感,何故?其癥結,當然在於人!因為,“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”(約 1:5)為甚麼人落在黑暗裡、又不願意接受光呢?因著罪!世上鮮有人會主動知罪、面對罪!感謝神,雖然黑暗不接受光,但光仍照在黑暗裡!換句話說,無論人接受神救恩與否,這救恩已然預備好了;人只要信,就能得著!
神救恩的豐盛,從生命角度來看,就微窺一二了;“生命在他裡頭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”(約 1:4)人生命短暫的原因,由此可見。基督耶穌生命是永存的,就祂而言,時間只是過往的一瞬!但這眨眼之間,卻是人的一生!人內裡的確有生命,才能存活於世;但這生命卻有時限。這說明了甚麼?人似乎失去了一極重之物,那就是永生!所以,人一生汲汲營營、甚至拼盡全力,雖看似為著“維生”;雖然滿足了“餬口”,卻內心深處總有不滿足之處,就好像馬太福音 19:16 ~26中那少年人問耶穌要做甚麼能得永生一樣。其實,我們所有的生命也不是想有就有的,因為沒有一人誰能決定自己降生於世;除了基督耶穌外,因祂是道成了肉身(約 1:14)。人所能決定的是,如何使這生命能夠活著長久、且多姿多彩、沒有虛度。屬世生命的寶貴,已傳達了神的隱喻,就是有一永生,世人應當追求的;並且不是難尋的;因有主的應許,“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”(太 7:7)一旦尋得永生,那一切在這永生所行所是,就能存到永遠!能存到永遠的意思,不僅打破時間的桎梏,更重要的是,神看著是好的、並為祂紀念!所以,在永生裡的努力,絕不徒然!
永生,在基督裡!因為“生命在他裡頭”。感謝神,因祂的恩典,將凡信耶穌的都安置在基督裡;在基督裡,就有這生命。不僅如此,”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”這光,是真光,不會像人生命的光會隨著年日漸漸黯淡。當人願意就真光時,雖然會顯明內裡的一切,其中包括軟弱、敗壞、甚至不願意面對的人事物,甚至於自己!但真光有能力,能去除一切,使人得以面對、且完全勝過一切自己所勝不過的。因為基督生命是得勝的生命!但祂得勝之法相當奇特,且無堅不摧;因為耶穌基督不是以力對力,而是完全順服,雖看似軟弱,卻能勝過一切剛強!因此,一切屬世之物,包括人的自己,面對耶穌基督這生命,都不堪一擊!至於這看似軟弱生命是如何體現呢?就是完全的順服!順服的對象,就是天父。因而,神的一切能完全體現於耶穌基督,正如歌羅西書 2:9所說,“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”。不是我們能勝過一切,而是在基督裡,得以勝過一切,當然包括最難辦的自己!
人當從虧缺神榮耀中恢復,重回神起初對人的定旨。故此,人生在世所當追求的,自當以信主,就是信耶穌基督為先。然後,憑這信得救,蒙神恩典、在基督裡。一旦得這生命,就當儆醒、持守,總要維持在基督裡,如此藉著基督生命生,這生活才有價值與意義,並且能存留到永恆。因為這是神看著是好的,也是祂為人所預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