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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9日 经节 

撒 母 耳 記 上 5:1-7:17

約 翰 福 音 6:1-21

詩 篇 106:13-31

箴 言 14:32-3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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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Samuel 5-7:17; John 6:1-21; Psalm 106:13-31; Proverbs 14:32-33
耶穌基督的供應應時而豐盛,這顯在給五千人吃飽的事上。由此我們可以學習:
1. 凡事臨到,主都知道當怎樣行:
 原本耶穌與祂門徒一行人上山只為了休息;然而有許多人因著耶穌之前所行的神蹟聞訊前來,“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,就對腓力說:我們從那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? 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;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。”(約 6:5~6)倘若我們在當時門徒之列,當耶穌問這句話時我們的回答是不是如同腓力一樣呢?“腓力回答說: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,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。”(約 6:7)的確門徒見過耶穌醫治病人,相信祂有大能;但是對於食物上,除了變水為酒之外,就不曾有其他的記載。當面對這麼多人對食物的需求時,自然就會以自己的經驗作為解決問題的首要依據。但是這裡耶穌的意思相當明確,不僅僅要試驗腓力,同時也對其他門徒有所操練,讓他們看看祂的能力不僅僅叫病人得著醫治,同時連人的基本需求也能顧念!耶穌可以叫人吃餅得飽。雖然祂引用過這段經文:人活著不是單單靠食物,但是當人飢餓、而有所需求時,主絕對有能力滿足人的需求的。若是我們真認識主,相信我們對於主如此問話,可以這樣回答:主,袮知道當怎樣行,僕人敬聽。
2. 主是供應:
 耶穌藉著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吃飽。這裡所說的五千人,是僅指著男丁而言的,還沒有計算當中的女性與小孩!另外,這五餅二魚,不是出於門徒所帶,而是出自於一個孩童!是他為自己預備的餐點。我想當時眾人中,相信也有為自己預備食物的,但只有這一個孩童願意拿出自己的一份。當然在人看來這一份的量對眾人的需求而言是微不足道的,正如彼得所說: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?但是這孩童的願意,卻帶下主奇妙的作為!這好像我們在服事神的事物上,總覺得自己人微言輕、而妄自菲薄;因此,不好意思提供自己的一份在服事的事工上一樣。以至於在神家中總是看見服事的人少,而求神祝福的人多。其實,神就是等待有誰願意將自己所有的一份毫不保留的拿出來,祂就能在這人覺得是微不足道的一點上(神卻看為多數,如同寡婦的兩個小錢一樣),有所作為;使人得見祂奇妙的作為。如此,不僅人得益處,同時願意獻出的那人,他自己先經歷主的豐盛與實際;如此,生命得以長進。
3. 傳承:
 “耶穌拿起餅來,祝謝了,就分給那坐著的人;分魚也是這樣,都隨著他們所要的。”(約 6:11)主耶穌一方面顯明神的豐富;另一方面祂所擘開的餅與分魚是藉著門徒的手傳遞出去的,這也帶有傳承,與使門徒作為祝福管道的意思。
4. 主耶穌持定天父所託付的:
 “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,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。”(約 6:15)耶穌一切所行,其目的不是高舉自己,或要為自己建立什麼地上國度。祂只持定天父所託付祂的,行天父旨意而已,這是我們在事奉神應有的學習與看見。
 耶穌基督在這給五千人吃飽的事上,除了讓所有人吃飽,顯明神的慈愛與大能外,更重要的是使門徒有所經歷與操練,使他們屬靈生命在經歷中得以長進。“所以,不要憂慮說:吃甚麼?喝甚麼?穿甚麼?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,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,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。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”(太 6:31~33)“…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”(太4:4)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5月09日,11:40PM




1 Samuel 1-2:21; John 5:1-23; Psalm 105:37-45; Proverbs 14:28-29
 “耶穌對他們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,惟有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。父愛子,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,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,叫你們希奇。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著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。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,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。”(約 5:19~23)
 每當耶穌使用“我實實在在”的語氣時,就是特別強調這話確實性、並且是通過天父驗證的!因為“…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;”(太12:36)耶穌不僅僅說話如此的慎重,同時祂還會配合著行動;並且所行所是都不隨自己的意思,而是完全依照天父的旨意而行。除此,也是最重要的是,祂行事的憑藉與依據,皆不隨自己任意而行,“惟有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”至於這“惟有”,意謂著沒有例外!換句話說,一切天父做過了,祂看見,然而才去行;所以,祂所做的沒有不成就的。正式因為耶穌能夠到達如此完全的地步,祂才能如此篤定的說:“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。”當然祂所做的,都蒙天父所悅納。感謝主,正因為如此,使我們今日行事有了準則與依據,並且更有效法的對象!得以行天父所喜悅的事,就是效法基督的樣式。若要達到完全的地步,所當專注的是,對付“己”!不讓自己的意念高過祂的意念;也不讓自己的道路高過祂的道路!正如“耶和華說: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;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;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”(賽 55:8~9)耶穌在世行走時,得見祂所成就的、遠超人可以臆測的。並且將神完整的救贖計畫“行”出來(約5:20)。更奇妙的、也是最重要的,“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著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。”(約 5:21)這屬天的奧秘,是在基督裡作成的。正應了耶穌所說:“…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,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你信這話麼?”(約 11:25~26)相信祂說這話的依據,就是祂知天父在其身上所要做成的!依屬世的觀點來看,是將要作成的;但就屬天的眼光來看,卻是已經作成了!其間的時間的交錯,就如同“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,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。”(彼前 1:20)如此奧秘,自然人無法參透;但對於耶穌基督而言,卻是理所當然。所以,耶穌在地上使人復活的能力,其權柄源自於天父;其目的要告訴世人,死不是人的終點,人有復活的盼望;若是天父直接使人從死裡復活的,那人必永遠不死!至於這首位被神復活的不是別人,就是耶穌基督!另外,天父將審判的權柄全交給與子了!所以,末後的審判官,就是耶穌基督!
 感謝主,因著神的恩典,使我們在基督裡,免去了審判的恐懼,卻有喜樂、且榮耀的期待與盼望!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5月09日,12:35AM




1 Samuel 1-2:21; John 5:1-23; Psalm 105:37-45; Proverbs 14:28-29
 “耶穌對他們說: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子憑著自己不能做甚麼,惟有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。父愛子,將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給他看,還要將比這更大的事指給他看,叫你們希奇。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著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。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,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。不尊敬子的,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。”(約 5:19~23)
 每當耶穌使用“我實實在在”的語氣時,就是特別強調這話確實性、並且是通過天父驗證的!因為“…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;”(太12:36)耶穌不僅僅說話如此的慎重,同時祂還會配合著行動;並且所行所是都不隨自己的意思,而是完全依照天父的旨意而行。除此,也是最重要的是,祂行事的憑藉與依據,皆不隨自己任意而行,“惟有看見父所做的,子才能做;”至於這“惟有”,意謂著沒有例外!換句話說,一切天父做過了,祂看見,然而才去行;所以,祂所做的沒有不成就的。正式因為耶穌能夠到達如此完全的地步,祂才能如此篤定的說:“父所做的事,子也照樣做。”當然祂所做的,都蒙天父所悅納。感謝主,正因為如此,使我們今日行事有了準則與依據,並且更有效法的對象!得以行天父所喜悅的事,就是效法基督的樣式。若要達到完全的地步,所當專注的是,對付“己”!不讓自己的意念高過祂的意念;也不讓自己的道路高過祂的道路!正如“耶和華說: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;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;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”(賽 55:8~9)耶穌在世行走時,得見祂所成就的、遠超人可以臆測的。並且將神完整的救贖計畫“行”出來(約5:20)。更奇妙的、也是最重要的,“父怎樣叫死人起來,使他們活著,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。”(約 5:21)這屬天的奧秘,是在基督裡作成的。正應了耶穌所說:“…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,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你信這話麼?”(約 11:25~26)相信祂說這話的依據,就是祂知天父在其身上所要做成的!依屬世的觀點來看,是將要作成的;但就屬天的眼光來看,卻是已經作成了!其間的時間的交錯,就如同“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,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。”(彼前 1:20)如此奧秘,自然人無法參透;但對於耶穌基督而言,卻是理所當然。所以,耶穌在地上使人復活的能力,其權柄源自於天父;其目的要告訴世人,死不是人的終點,人有復活的盼望;若是天父直接使人從死裡復活的,那人必永遠不死!至於這首位被神復活的不是別人,就是耶穌基督!另外,天父將審判的權柄全交給與子了!所以,末後的審判官,就是耶穌基督!
 感謝主,因著神的恩典,使我們在基督裡,免去了審判的恐懼,卻有喜樂、且榮耀的期待與盼望!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5月08日,12:18AM




Ruth 2:1-4:22;john 4:43-54;psalm 105:16-36;proverbs 14:26-27
 若是出現許多次“恰巧”,就決非偶然了!在路得記中,就出現許多“恰巧”:首先發生在路得外出去揀麥穗,“路得就去了,來到田間,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。他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。”(得 2:3)在冥冥之中,這恰巧開啟一件美事的序幕,而這件美事也關乎神的旨意!若是我們留意,許多恰巧其實造就了不少的美事;尤其是在神的事上,這許多恰巧,似乎是神經過精心安排的。當然要成就神的美事,除了這些恰巧之外,還必須許多要素的配合;但無論參與的是人、是事、或是物,皆在神的掌控、並祂的律中。尤其是人,神旨意的成全,完全建立於人順服的行動上!在路得記中,神要成就一件大事,就是大衛!“法勒斯的後代記在下面:法勒斯生希斯崙;希斯崙生蘭;蘭生亞米拿達;亞米拿達生拿順;拿順生撒門;撒門生波阿斯;波阿斯生俄備得;俄備得生耶西;耶西生大衛。”(得 4:18~22)原來路得就是大衛的曾祖母!但勿忘路得原是一位摩押女子,如何成為大衛的曾祖母?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,但經過神精心安排;雖然過程曲折,但因路得的順服,這事看起來就順理成章了。因一件表面上看起來的善事,卻能成就神應許的美事!不僅僅大衛,將要成為日後的以色列王,是合乎神心意的人之外;他更豫表著一位永遠作王的、也是神應許實際的那一位~耶穌基督,祂就是大衛的子孫。
 路得記,如童話般故事情節,卻是著實出於神的手!至於神計畫成就的幾個關鍵人物;拿俄米、路得與波阿斯等。他們之間互動的巧妙,可謂之配合的天衣無縫!沒有看到人的情慾,卻見到人的善良溫馨;沒有一點逾越舉動,完全合乎當時體制。更看到神的手有形或無形的展現。首先是路得,雖是摩押女子,在以色列人眼中的外邦人,卻願意跟隨她的婆婆回伯利恆。她的執念從拿俄米的一段話得見,“拿俄米說:看哪,你嫂子已經回他本國和他所拜的神那裡去了,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罷!路得說: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。你往哪裡去,我也往那裡去;你在哪裡住宿,我也在那裡住宿;你的國就是我的國,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。”(得 1:15~16)不僅如此,她在婆婆拿俄米身上所做的美事,也在伯利恆為人所廣傳;正如她初遇波阿斯時,“波阿斯回答說:自從你丈夫死後,凡你向婆婆所行的,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,到素不認識的民中,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。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。你來投靠耶和華─以色列 神的翅膀下,願你滿得他的賞賜。”(得 2:11~12)正應了詩篇5:11所說,“凡投靠你的,願他們喜樂,時常歡呼,因為你護庇他們;又願那愛你名的人都靠你歡欣。”這裡波阿斯成為路得的遮蓋!雖然如此,路得必須遵循一件事,就是遵循波阿斯的囑咐,“波阿斯對路得說:女兒啊,聽我說,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,也不要離開這裡,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。”(得 2:8)當然路得以完全順服作為回應。拿俄米,她不僅僅是路得的婆婆,同時在整個美事成就過程中,她扮演著穿針引線的重要角色。至於她的作為,傳遞了許多重要的訊息:首先她道出波阿斯是一個他們的至近親屬(得2:20)。所以,路得所去撿麥穗的地方,並不是僅僅是屬於一個善心人家,而是在至近親屬的田間。因此,路得的“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。”其實此處已見不是偶然的端倪。另外,拿俄米囑咐路得所當行的,“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:女兒啊,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,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,這才為好。”(得 2:22)這為接下來的事做了鋪陳,“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他說:女兒啊,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,使你享福麼?”(得 3:1)由這一段話揭開路得記第三章精彩的續篇!對此路得再次表現完全的順服,這關連著波阿斯願意成為遮蓋、並為成就此事勞心的重要因素,“波阿斯說:女兒啊,願你蒙耶和華賜福。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;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,你都沒有跟從。女兒啊,現在不要懼怕,凡你所說的,我必照著行;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。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,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。你今夜在這裡住宿,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,就由他罷!倘若不肯,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我必為你盡了本分,你只管躺到天亮。”(得 3:10~13)路得此時不僅得到了遮蓋,還進入安息等候神這必成之事的生發!拿俄米對路得的話,“婆婆說:女兒啊,你只管安坐等候,看這事怎樣成就,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。”(得 3:18)此時路得得著了安息,並靜候事成。拿俄米如同扮演聖靈的角色一般,將當做的與當成的事都一一言名了,就等待這事如何成就。至於波阿斯做成這事,也是建立在接下來的另一個“恰巧”上;“波阿斯到了城門,坐在那裡,恰巧波阿斯所說的那至近的親屬經過。波阿斯說:某人哪,你來坐在這裡。他就來坐下。”(得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5月06日,11:33PM




judges 21:1-25;ruth 1:1-22;john 4:4-42;psalm 105:1-15;proverbs 14:25
 “必須經過撒瑪利亞,”(約 4:4)這是耶穌離了猶太地,要前往加利利去,按著路線圖,是必須經過撒瑪利亞,但猶太人往往不會走這條路線,多半會採取繞道的方式;因為猶太人與撒瑪利亞人素不往來。除此,猶太人認為撒瑪利亞人血統摻雜,惟恐沾染不潔。然而,這裡耶穌卻是“必須經過撒瑪利亞”,祂的目的就是要將天國的福音傳到這地。耶穌不拘於傳統,因祂只有一個意念,就是遵行天父的旨意,讓神的恩典臨到萬邦!
 “於是到了撒瑪利亞的一座城,名叫敘加,靠近雅各給他兒子約瑟的那塊地”(約 4:5)約在午正,耶穌一行人停留在雅各井旁,雖然是因為行路困乏,但實際的原因,耶穌乃是等候這位撒瑪利亞婦人,一位曾經有過五個丈夫,現在有的還不是她的丈夫。這婦人會有如此光景,並非淫亂的緣故,乃是內心的不滿足!關於此點,我們可以從往後她與耶穌對話中看出。她生活在“黑暗”中,是因為她心裡面有一不能滿足的空缺;不是肉體情慾上的,而是精神知識層面上的。至於她前幾任的丈夫不能解決她心靈的飢渴,導致於現今的光景。為了避免其他人的指指點點;於是她選擇在午正、天正熱時出來打水,以遠避人群。她活在黑暗的光景,與午正時分日正當中的景象成為強烈的對比。耶穌是真光,要照亮一切黑暗。所以,祂來遇見這撒瑪利亞婦人;耶穌對她說:“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;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。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,直湧到永生。婦人說:「先生,請把這水賜給我,叫我不渴,也不用來這麼遠打水。」耶穌說:「你去叫你丈夫也到這裡來。」婦人說:「我沒有丈夫。」耶穌說:「你說沒有丈夫是不錯的。你已經有五個丈夫,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。你這話是真的。」”(約4:13~18)主的話語是漸漸地引導這人就近真光,然後接受光照,最後進入光中。從這一段對話中,不難看出人只能用自己的經驗與知識來理解主話語的意思。雖然如此,主總會以智慧的方式,使人漸漸進入祂話語的真義中。這婦人最黑暗之處,就是丈夫的事上;主就顯明這事,引導這婦人漸漸地進入她內裡不滿足真正的原因。接下來他們的對話,說到禮拜與救恩的來源,就顯明了她等候基督來,為她解開一切心結;“婦人說:「我知道彌賽亞(就是那稱為基督的)要來;他來了,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。」”(約4:25)她內裡的不滿足,必須從彌賽亞得到答案,而耶穌就是她所等候的;當“耶穌說:「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!」”(約4:26)這婦人接受這光、並且進入這光中;“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,往城裡去,對眾人說:「你們來看!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,莫非這就是基督嗎?」”(約4:28~29)原本為著肉身需要出來打水的,如今主耶穌解決了她心靈的飢渴,她喜樂的心情直接反應在行動上。她被光照後的舉動,就是有能力衝破黑暗,並勇於面對從前所逃避的。不僅如此,這婦人還成為福音的使者,到城裡報這大喜訊息。“眾人就出城,往耶穌那裡去。”(約 4:30)
得救的初步在於聽,這敘加城的撒瑪利亞人聽到婦人說:“「你們來看!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,莫非這就是基督嗎?」”(約 4:29)眾人都知道這婦人原本的光景,但驚訝於這婦人勇於面對,因此好奇她的轉變,都來見耶穌。但他們下一個舉動就是完全得救的關鍵:求耶穌住下!聽到福音,若缺少與主的同住,就是親自從主而來直接的領會,就像撒種在土淺石頭地上,根不深,立刻就枯乾了。眾人在這兩天與耶穌同住,“因耶穌的話,信的人就更多了,便對婦人說:「現在我們信,不是因為你的話,是我們親自聽見了,知道這真是救世主。」”(約4:41~42)從這裡得知,完全的得救的步驟,在乎聽到福音、求主同住,得主的話語直接從主而來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5月05日,11:11P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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