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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6日 经节 

民 數 記 6:1-7:89

馬 可 福 音 12:38-13:13

詩 篇 49:1-20

箴 言 10:27-2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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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umbers 4-5:31; Mark 12:18-37; Psalm 48:1-14; Proverbs 10:26
 “論到死人復活,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麼?神對摩西說:我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。神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。你們是大錯了。”(可 12:26~27)這是耶穌如此鞭辟入裡地回應撒都該人的挑戰!至於耶穌引用的話,乃是在荊棘火焰中神向摩西顯現時所說的。就屬世觀點而言,亞伯拉罕、以撒,與雅各皆已作古,都成過往的歷史了;但神還如此說,並且還不只這一處神是如此宣告;其原因,在於他們的經歷不朽!至於這不朽的經歷,則是建立在神的根基之上。換句話說,人能所見的就是在世的一遭;但神所見的乃是永世的關連。另外,神、是賜生命的神!雖在人眼中看為已死的,在神看來卻不是如此!因為神有復活的大能。至於復活與否,完全在乎祂的定意!因此,耶穌說:“…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,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你信這話麼?”(約 11:25~26)耶穌這話的依據,就在神所賜的權柄!既然神有如此的大能,又如何能靠屬世的律能完全測透神的作為呢!對於復活而言,撒都該人不信的原因,是因他們無法從所篤信的摩西五經中查得實證。故此,這班人以摩西所定兄弟生子留後的條例向耶穌問難。“耶穌說:你們所以錯了,豈不是因為不明白聖經,不曉得神的大能麼?人從死裡復活,也不娶也不嫁,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。”(可 12:24~25)耶穌真充滿著屬天的智慧!無論何時都能成為祂對人教訓的良機!唯有經歷神大能作為的,或是具備神大能的,才能真切地明白神真實的定意;復活就是其中的一項。有此的認知,然後再看撒都該人的提問,不難發現是兩種不同層次!是他們混為一談了。至於耶穌的回答,則是正本清源!其實,耶穌不僅引經據典,同時耶穌將親身見證這死裡復活的奧秘!就是日後耶穌為世人罪釘死十字架後,神使祂第三日復活的事。屆時復活的耶穌,雖被人看見,卻沒被認出;因為那時祂復活變化了;若沒有祂的啟示,真沒人能認出祂來!至於神為什麼使耶穌死裡復活?除了耶穌完全遵行祂的旨意外,就是出於神起初的定意!如此看來,神眼中看為死的,才是真正的死!當然人落在這般的沉淪,自然不是神所樂見的。因此,神預備救恩,就是藉著基督耶穌來解決世人罪的問題;如此,不僅解決了屬世所知的死,同時也解決神眼中看為死的!這就是神的大能與定意!神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。
 “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?耶穌回答說: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以色列阿,你要聽,主─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─你的神。其次就是說:要愛人如己。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”(可 12:28~31)對於文士的提問,耶穌首先的回答,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以色列阿,你要聽,主─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唯有如此持定,接下來作為才能生發出絕對的果效:就是在對神與對人的事態上,無論是次序上、或是作為上,都能達到“對”的,同時也是神看為“是”的。其實第一要緊的事可視為縱向與橫向兩方面:縱向,乃是愛神;是為先的,同時也當竭盡全力的。橫向,就是愛人如己。這兩項的結合,就是十字架!原來十字架的道理,不僅僅代表耶穌基督的救贖;同時也可以指明了我們如何在世行走這屬天的道路!如此看來耶穌對門徒所說:“…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”(太16:24)正是使我們蒙恩得福之法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3月05日,10:13PM




Numbers 2-3:51; Mark 11:27-12:17; Psalm 47:1-9; Proverbs 10:24-25
 攔阻人蒙恩得救的最大障礙,並非不知道,而是不信!最好的例子就是這班前來質問耶穌的人,“…耶穌在殿裡行走的時候,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進前來,問他說:你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?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?”(可 11:27~28)這多半是因他們不滿先前耶穌前潔淨聖殿的舉動,故此前來質問耶穌;因為他們自認對聖殿有絕對的權柄。當然他們如此提問其實是自曝其短!對此,耶穌並沒有直接回答他們的質問,“耶穌對他們說:我要問你們一句話,你們回答我,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作這些事。約翰的洗禮是從天上來的?是從人間來的呢?你們可以回答我。”(可 11:29~30)祂這一問是充滿了屬天的智慧!不但迴避了可能發生的正面衝突,同時給予這班人致命的一擊!耶穌是真光,要照亮一切黑暗,顯出人內裡真實的光景,這是祂降世的目的之一。所以,耶穌不會逞一時口舌之快,而是把握每個機會以導人歸正;縱使這班人是帶有惡意前來。的確,耶穌這句問話顯明這班人內裡真實光景,“他們彼此商議說:我們若說從天上來,他必說:這樣,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?若說從人間來,卻又怕百姓,因為眾人真以約翰為先知。於是回答耶穌說:我們不知道。…”(可 11:31~33)他們是活在黑暗裡,因為明明知道約翰為神所差,傳悔改的洗禮;這洗禮是從天上而來,是眾所皆知的;但他們卻硬著頸項,不但不願相信、並悔改,還說了謊話,推說不知道。人在黑暗中,被這不信的惡心緊緊抓住的結果,就是使自己的眼目蒙蔽了;故而,眼目的焦點被地上的事物所吸引,卻對神的救恩視而不見。所以耶穌來,就是要揭去這層遮臉的帕子,使人脫去這層糊塗脂油,得見神的救恩!因為,“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(原文作不得見永生)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”(約 3:36)
 耶穌,不僅祂的權柄從天上來,更重要的祂是神的愛子,是獨一心愛的!因此,面對這班質問祂的祭司長、文士與長老們,祂反以兇惡的園戶為比喻(可12:1~9)。並非耶穌要貶損或指責他們的不是,而是想更進一步地光照他們。然而,“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”(約 1:5)可惜他們雖然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,卻又沒有把握這光照的機會從惡中回轉(可12:12)。正如羅馬書9:33所述,“就如經上所記: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,跌人的磐石;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。”(羅 9:33)這班人不但不領耶穌的情,接著又打發兩班人來試探耶穌。看看所差來的人:是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。原本這兩班人本是不相容,甚至是對立的!但如今他們一同出現在耶穌面前,這就有所蹊蹺了。他們一同試探耶穌!“他們來了,就對他說: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,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;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,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。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?我們該納不該納?…”(可 12:14~15)他們這個試探幾乎無解!因為他們有個各自的答案,並且他們的答案完全相左。因此,無論答是與不是,都會落在他們試探的陷阱裡。雖然看來是無解的陷阱,對耶穌而言,僅一句智慧的言語解釋了!“…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,就對他們說:你們為甚麼試探我?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!他們就拿了來。耶穌說:「這像和這號是誰的?」他們說:「是該撒的。」耶穌說: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他們就很希奇他。”(可 12:15~17)耶穌這番話不僅勝過這看似無解的試探,同時對於跟從祂的人、與既已蒙恩的人,都有所激勵。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,這發人省思的一問,不僅令人自省,是否我們仍對屬世的眷戀超過愛主?甚至我們的事奉,是否憑藉著天然血氣勝於倚靠主和聖靈?神喜悅敬畏祂的人;所謂敬畏,就是遵行祂話語;因此我們就抓住主耶穌的這話:“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”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3月04日,11:23PM




Leviticus 27:14-34; Numbers 1:1-54; Mark 11:1-25; Psalm 46:1-11; Proverbs 10:23
 “他們來到耶路撒冷。耶穌進入聖殿,趕出殿裡作買賣的人,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,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;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;便教訓他們說:經上不是記著說:我的殿必稱為萬國禱告的殿麼?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。”(可 11:15~17)這是我們眾所周知的耶穌潔淨聖殿;祂如此極大作為,的確惹惱了祭司長和文士,因為有損他們地上的利益;因此引動他們的殺意,想除滅耶穌。(可11:18)但耶穌在這整個過程,卻有許多寓意在其中。首先,耶穌基督此番作為乃是應了詩篇69:9,“因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,如同火燒,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。”耶穌不在意人如何看待這事,祂所在意的唯有關乎天父之事;尤其是祂所面對神的殿已經失去原有的目的:為萬國禱告的殿時,祂心裡焦急;因為在這殿的範圍內,對神的敬虔被充滿屬世的利益所取代了;人生鼎沸的聲音,卻是生意上的交易,而非對天父的讚美!因此耶穌為此憂心。另外,祂此次採取潔淨聖殿的大動作,更是因為神預定的時候將要到了,祂在世的機會不多了;所以,祂不同於以往進出聖殿一般,是時候將教訓化為實際行動了。我們都明白耶穌潔淨聖殿的地方,乃是聖殿的外院,這地方原是為外邦人作為禱告之處;因為他們無法進入內殿。然而祭司長與文士卻將這地方作為生意場所,並且還從中取利。表面上看起來他們立意很好,是利人利己,為人在奉獻上開了方便之門。可惜他們曲解了奉獻的真正意義,“撒母耳說: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,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?聽命勝於獻祭;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。”(撒上 15:22)神對人的奉獻,看重人的心勝於所獻的祭物!還記得寡婦的兩個小錢的故事,“耶穌叫門徒來,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,比眾人所投的更多。因為,他們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裡頭;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”(可 12:43~44)錢的多寡不是重點,這窮寡婦的心,才是主所看重的。同樣地,神悅納人的奉獻,就是有心!這有心表現在預備祭物的整個過程之中。若是僅僅貪圖方便,那所獻的也充其量只是應了表面的儀式而已,根本沒有達到蒙神悅納的地步。神所要的敬拜,是出於人的心靈與誠實,(約4:24)預備所獻祭物的過程,就是最佳的表現。如今,外面獻祭的事已經成為過去,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獻上了完全祭,“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神阿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那時我說:神阿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以上說: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);後又說: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,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”(來 10:5~14)我們如何得完全?唯有做蒙神悅納之事,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2:1所說,“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”唯有經過祭壇,藉著祭壇的火,才能將我們的天然,就是神所不悅納的部分全都燒盡,所存留下來的,就是基督復活生命顯出!這是我們“潔淨聖殿”的唯一方法,因為祂以我們的心為殿;同時也是我們事奉的憑藉,不是憑著自己,乃是倚靠基督盡我們服事之恩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3月03日,11:14PM




Leviticus 25:47-27:13;mark 10:32-52;psalm 45:1-17;proverbs 10:22
 一般人拜神的主要目的,無非是求平安、諸事順利、蒙祝福。然而,在利未記26:1~13讓我們看到,神是樂意賜福的神,也深願人能夠依靠祂,並在祂裡面得著蔭庇,更得著能力。除了糧食不虞缺乏之外,還有能力勝過仇敵!而神的要求相當簡單、明確,就是“你們不可做甚麼虛無的神像,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,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,向他跪拜,因為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 神。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,敬我的聖所。我是耶和華。”(利 26:1~2)除此,就是“…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誡命,”(利26:3)完全不在於外面的祭祀,而是全人心之所向與行動的表現。
 “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。耶穌在前頭走,門徒就希奇,跟從的人也害怕。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,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: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,他們要定他死罪,交給外邦人。 他們要戲弄他,吐唾沫在他臉上,鞭打他,殺害他。過了三天,他要復活。”(可 10:32~34)
 在這裡跟從主耶穌的人雖多,但是能夠更深知道主心意的人卻只有少數;因為在這眾多跟從的人中,主耶穌只叫過十二個門徒來,告訴他們祂即將在耶路撒冷要發生的事;這正應了主所說的這句話:“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。”(太 22:14)誰能被選上呢?不是什麼都不做,憑著運氣等主的揀選;而是專心、持續的跟從主,才能得著主的青睞,並能更進一步得到從主而來的啟示與亮光。然而,跟從主的目的,也影響的進一步蒙恩的決定;因為我們知道這十二門徒中有一個人是將要賣耶穌的,就是加略人猶大。至於主耶穌向他們陳述將要在耶路撒冷遭遇之事時,彷彿祂好像一個說故事的人,又好像這事已經發生過了一樣,更像是居於第三者的地位,在述說別人遭遇;但事實上,祂卻是述說自己要面臨的一段艱苦歷程。感謝主,主耶穌口中所說的“人子”就是祂自己!祂以簡明扼要的方式陳述一番,言詞間沒有似乎沒有太大起伏的情緒;然而在和平的敘述中,卻給聽見的人無比的震撼,這就是神話語的能力!這也是主要向這班門徒、同時也向我們表達一件事:一個人若知道將要臨到的一切,與成就神的旨意有關時,其所經歷無論是甘、是苦,就已經不重要了;因為其後的歡欣並大過先前的苦楚。主耶穌,祂將要成就的是神為世人所預備的救贖計畫,縱使這一趟耶路撒冷之行是一個充滿苦楚、被人背叛、受盡一切羞辱,甚至還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;但耶穌依舊面如堅石的朝耶路撒冷而行!因為,這裡有一件更重要的事,將要在這些苦楚之後發生,就是“過了三天,他要復活”。主的慈愛與權能,完全在祂在地上旅程的最後顯明出來了。主的慈愛,顯明在祂捨命成就的救贖,不僅為信祂的,同時也為不信祂的,甚至於賣祂的,把祂釘在十字架上的。這十二個門徒中,主早知道誰要賣祂,但祂仍然不離不棄,將必成的事告訴加略人猶大,目的不是催促他去做這事,或警告他不要做這事,而是希望他能夠回轉,能從地上的綑綁中得著釋放。當一個人得著主的話,這就是機會,應當把握。倘若猶大能夠及時的抓住主話語,從祂話語回轉過來,就必得著能力,藉此可以突破地上網羅,免去滅亡的結果。但是,相當可惜的是,不但猶大沒有抓住機會,就是其他的門徒也沒有聽明白主耶穌話語的意義,因為他們接下來的舉動就是爭誰為大。我們不得不承認人的目光短淺,沒有人能像主耶穌那樣看的遙遠,能夠透徹明白神的旨意;不是我們不能達到這個境界,而是需要倚靠聖靈的啟示與帶領,讓聖靈一步步的開啟我們屬靈的眼睛,使我們逐漸地不看事物的表面,而是能夠在凡事上摸著神的心意。
 謙卑、順服,是主在世上一向持守敬畏神的態度。當耶穌回答西庇太兩個兒子(雅各與約翰)的要求時,祂說:“只是坐在我的左右,不是我可以賜的,乃是為誰預備的,就賜給誰。”(可 10:40)在這句話中,耶穌沒有一點的逾矩,卻完全羞辱了撒但的自大自誇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3月03日,12:13AM




Leviticus 24-25:46; Mark 10:13-31; Psalm 44:9-26; Proverbs 10:20-21
 如何能夠承受永生?誠如主耶穌對問這話人的回答,除了遵行神的誡命之外,還要卸下一切屬世的纏累、並跟從主!
 “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良善的夫子,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”(可 10:17)恐怕一般人的觀念與此人無異,認為承受永生,必須靠人做些什麼。然而耶穌對這人說:“誡命你是曉得的: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不可虧負人;當孝敬父母。”(可 10:19)耶穌以神的誡命對人的部分回應這人的提問。至於這人,他從小都遵守了,但仍覺得還沒有得著永生的確據,似乎缺了什麼。其實,這人所缺的,是對這誡命的認知!無論這人的提問或回答,都以“己”為中心,並且靠著己守住神的誡命。雖然難能可貴,但與承受永生卻是不同層次。因此,耶穌順著這人的思路,對他說:“…你還缺少一件: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”(可10:21)耶穌巧妙地以這人屬世所擁有的向他點醒與呼召。原來跟從主,就是承受永生的關鍵!遵守誡命,只能因此活著;因為在神看來,這是人應當行的,並不能得著永生。原來神設立誡命的用意有二:
1. 叫人知罪:
 使人知道自己所處的真實境況!同時,藉著誡命也使人明白自己的軟弱。倘若人因此明白自己原在罪中,就不會因著在地上行為的無可指摘,而有所誇。因為,必有死的陰影的自知,因罪的工價就是死。那麼就有永生追尋的動力。當然此等期盼,自然不會憑藉著倚靠人的作為上能有所得著,而會尋求神的方式;如同來詢問耶穌這人一般。
2. 明白神的愛:
 神的誡命,以致於律例、典章,都是基於神的愛、且是神愛的彰顯,不是靠遵守,而是在於活出;且此等的活出,不帶一絲勉強,是生命自然的流露。什麼樣的生命能夠如此呢?當然是不知罪的生命。至於這不知罪的生命,當然就是從神而來,且為神所賜。所以,此人來到耶穌面前問永生,正是尋對了方向;因為,耶穌基督就是這不知罪的生命。在祂有永生之道,歸於祂,就承受了永生。
 因此,得永生之道,除了遵行神誡命~這消極的方式之外,還必須脫下屬世的纏累、並跟從主!因為跟從主是承受永生的積極態度!當然此等的真理,令人不容易接受。單就此處耶穌對這人的話語中,我們的焦點可能與此人一樣,要變賣所有!這真難以做到啊!其實,耶穌的用意,只是為他指明承受永生的疑慮所在,就是這道“蒙臉的帕子”!倘若這人能領悟耶穌所說的“變賣所有”的意義,就是將神與跟從主擺在首位,就不會因“他聽見這話,臉上就變了色,憂憂愁愁的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”(可 10:22 )
 其實,主耶穌這話也是對所有神兒女說的,得永生的秘訣,只有一途,就是跟從祂;並且是專心跟從主。如此才能對付屬世一切紛擾、愁苦,與纏累。永生,是進入天國的必備的!正如耶穌所說:“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信的人有永生。”(約 6:47)進天國,則是神恩典的終極標的!“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,天國是努力進入的,努力的人就得著了。”(太 11:12)天國的屬性,自然是屬天的,當然不能用屬世或物質來衡量,甚至取得!倘若永生與天國之間有任何屬性不同的東西夾雜其中,這些中間的“雜質”就成了攔阻。跟從主,就是除去這些“雜質”。如此在基督裡,學習祂的樣式,才能對付一切從屬世產生的“干擾”。總而言之,想要除去屬世的罣礙,必須靠著主才能完全清除。至於如何靠主得勝?當先看到祂的榮耀,與認識祂的豐盛;換句話說,就是在聖靈裏先得見主的榮耀。只要得此異象,因祂榮耀的吸引,世界一切美好的事物自會相形失色;如此才能輕易脫下屬世的包袱。所以,唯全然的降服於主,才能得著永生;跟從主,才有進入天國的確據。

  DavidLi    2024年3月01日,11:52P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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